关于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系统预登记工作的通知
全县农机购置者、农机经销企业:
截止2022年10月26日,我县购机户已申请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481.732(含报废)万元,达到2022年实际可用资金的109.41%。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22】972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加便捷高效实施,提高农户购机补贴资金申领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补贴系统预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在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实际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时,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将自动由申请录入功能转入到预登记功能,购机者通过手机APP的申请录入将转入到信息预登记界面提交补贴申请,这时我县即启动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系统预登记工作。请凡是符合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购机户,及时通过“皖事通”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APP”中将你本人的信息及购置的补贴机具信息在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进行预登记录入。
特此通知!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6日
补贴系统资金预登记功能说明
资金预登记功能,是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总量110%,停止受理补贴申请后,对已购机未能办理申请且有补贴需求的信息进行登记,便于农业农村部门实时掌握补贴资金需求情况。现对资金预登记做出如下说明:
1、预登记申请在进行录入时,不体现补贴金额,不进入补贴申请受理程序,不占资金。符合条件的,在县级开始受理补贴申请后,可按规定随时提交补贴申请。
2、对于预登记申请,管理部门、购机者所有界面都不显示补贴金额,以防产生误解。
3、当县级有可用补贴资金(如调剂、进入下年度等)时,购机者可按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通知或公告要求,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通过手机APP),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时相关规定执行。
4、当提交补贴申请时涉及被违规查处取消或联动取消补贴资格、被封闭状态的补贴产品,系统判断禁止提交补贴申请,不得进入补贴申请办理程序。同时弹出提示禁止提交的原因,建议购机者与产销企业联系后续处理措施。
5、已信息登记的,购机者只能通过手机APP的信息登记界面提交补贴申请。当申请提交成功后,原登记的信息记录自动删除。也就是:同一个出厂编号,不能出现同时有补贴申请和信息登记。
6、同一个出厂编号只能信息登记一次,不能重复登记。
7、购机者可以对登记的信息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其中,删除只是删除登记的信息记录,不是把出厂编号作废,不影响后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