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春镇行蓄洪区居民迁建东津安置点(滨湖小区)一期工程及寿春镇行蓄洪区缪圩小区居民迁建安置点一期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15:02信息来源:寿县寿春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寿春镇行蓄洪区居民迁建东津安置点滨湖小区一期工程及寿春镇行蓄洪区缪圩小区居民迁建安置点一期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单位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2020-SC-026;

3、建设单位:寿春镇人民政府;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寿县新城区;

2、工程概况:寿春镇行蓄洪区居民迁建东津安置点滨湖小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06508平方米18层框架结构住宅楼6幢,建筑高度18层;配套用房、幼儿园、配电房、室外工程;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等。寿春镇行蓄洪区缪圩小区,总建筑面积60851.6平方米,其中车库12908.56平方米,11层框架结构住宅楼8幢,建筑层数11层;配套用房、配电房、室外消防报警、土方工程、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室外道排、景观等。

三、审计单位服务范围及内容

1.寿春镇行蓄洪区居民迁建东津安置点滨湖小区一期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

2寿春镇行蓄洪区缪圩小区居民迁建安置点一期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

3.服务工期:从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寿春镇行蓄洪区居民迁建东津安置点滨湖小区一期工程项目寿春镇行蓄洪区缪圩小区居民迁建安置点一期工程项目实施完毕止。

5.付费方式和计费标准;

1)跟踪审计:按照市场调节价,参照原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30%计取,即按工程结算审核造价的1.5‰收取费用。

2)按照施工产值支付跟踪月进度跟踪审计费的75%,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价的90%,决算审计后支付合同价的10%(具体以合同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寿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2018-2021年度协审机构资源库中甲级库企业;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 日至2020年9月 14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9月14 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地点: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寿春中学斜对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人须携带企业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入县库协议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以上复印件盖章))等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登记而造成无法参与招标的,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招标结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投标无效。

六、联系方式

       锐(寿春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956106015

  艳(寿春镇招标办)        联系电话:0554-4022512

 

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

 20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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