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寿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医保扶贫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寿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医保扶贫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2月24日
寿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医保扶贫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医保扶贫政策,巩固脱贫成果,扎实推进我县医保扶贫工作,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健康脱贫“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综合医保待遇
1、基本医保。认真执行原省卫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等三个健康脱贫配套文件的通知》和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政策。(牵头领导:李忠平,责任人:黄元德,责任单位: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2、“351”政策。设定政府兜底保障线,贫困人口在本省内的县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3000元,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5000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0000元,剩余合规费用实行政府财政兜底。(牵头领导:李忠平,责任人:黄元德,责任单位: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3、“180”政策。实行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牵头领导:李忠平,责任人:黄元德,责任单位: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4、大病保险。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0.5万元,分段补偿比例60%-90%。(牵头领导:李忠平,责任人:吕荣泉、黄元德,责任单位:国元保险公司、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5、医疗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的10%给予救助。补助金额不超过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的合规费用。(牵头领导:李忠平,责任人:陈伟海,责任单位:待遇保障股。)
6、参保代缴。贫困人口参保代缴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牵头领导:李忠平,责任人:李朋华,责任单位:价格监管股。)
7、完善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管理。经鉴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慢性病证(卡)或标识慢性病身份。(牵头领导:李忠平,责任人:黄元德,责任单位: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二)帮扶边缘户防止返贫
8、实施重病救助。联合县扶贫办、卫健、财政等有关部门做好边缘户重病救助工作。(牵头领导:李忠平,责任人:陈伟海,责任单位:待遇保障股。)
(三)动态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9、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扶贫办提供的扶贫国办系统贫困人口名单,定期进行贫困人口数据核查和动态调整,及时补录新增贫困人口参保信息,确保贫困人口能够享受健康脱贫政策。(牵头领导:李忠平,责任人:陈伟海、黄元德,责任单位:待遇保障股、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10、加强基金监管。建立综合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严格规范诊疗行为,严控不合理检查检验、药品耗材等费用,严禁过度医疗。(牵头领导:孙良才,责任人:李中武,责任单位:基金监管股。)
(四)做好“双包”工作
11、做好单位帮村工作。县医保局结合帮扶村板桥镇芍西村实际,制定年度帮扶计划,细化帮扶措施并落实。(牵头领导:江爱华、陈蕊,责任人:李朋华,责任单位:价格监管股。)
12、做好干部帮户工作。帮扶责任人协助制定帮扶措施,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饮水安全,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及时发现实际困难并帮助解决。(牵头领导:江爱华、陈蕊,责任人:江爱华、陈蕊、李忠平、孙良才、黄元德、沈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领导负责制,局党组书记和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相关股室和单位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工作。
(二)抓好任务落实。各相关股室和单位围绕目标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计划安排和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好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
(三)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实施健康脱贫工程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