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发布时间:2026-03-24 16:45信息来源:寿县迎河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公 示

 

现有我镇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给以公示:

*光:男,身份证号码:34**************19,系迎河粮站下岗职工,户口地址迎河镇立新村建设组

对以上人公示,公示期7天(2025.04.08—2025.04.14),公示地点:迎河镇政府。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镇人社所联系。

联系电话:0554-4551366.

 

 

    迎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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