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迎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前 言
迎河镇隶属于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地处安徽省中部,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中部崛起等多重战略叠加区域,是落实现代农业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迎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和安徽省工作要求,依据《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组织编制了《寿县迎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充分落实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强化对镇域资源环境底线约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重大资源要素支撑等关键内容的规划部署,是迎河镇开展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及各类开发保护活动应当符合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迎河镇域全部国土空间,分为镇域和镇政府驻地两个空间层次: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8年,目标年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国土空间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合理保护与利用迎河镇国土空间资源,指引各类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活动有序开展,实现城乡高质量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要求并结合迎河镇实际情况,特编制本规划。
第2条 规划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绿色发展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落实上级下达各项约束性指标。强化自然资源统筹利用和用途管控,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促进乡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
2、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品质
以镇政府驻地、村庄居民需求为中心,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优化城乡空间和资源配置,完善各级各类保障与服务设施,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3、坚持上下结合、强化实施
加强对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内容的深化、细化,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核心指标,并将本级规划约束性、预期性指标进行分解,保障规划管控的上下传导。衔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要求,突出规划分期实施,对近期实施项目库做出统筹安排和行动计划。
4、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突出地域特色,塑造特色田园风貌。创新开发和保护方式,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推动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特色城镇。
5、坚持公众参与,开放共享
坚持开门编规划,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和相关规划的衔接,提升规划实操性
第3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2035年。
近期:至2028年;
远期:至2035年。
第4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迎河镇域全部国土空间,分为镇域和镇政府驻地两个空间层次:镇域为行政辖区全部范围,国土总面积111.00平方千米;镇政府驻地规划范围总面积1.13平方千米。
第二章 规划发展定位与空间战略
面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主体功能区定位为基础,科学合理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指导思想、目标定位和基本策略。
第5条 规划发展定位与策略
围绕建设“现代化美好迎河”愿景,依托区位优势、挖掘果蔬种植、现代农业等资源禀赋,立足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打造现代化农业新迎河。加快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把迎河镇建设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城融合示范城镇,支撑迎河镇开创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蓝图。将迎河镇建设成:“寿县西部现代农林发展强镇、国家农村创新创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县域西部商贸服务中心镇”
为实现迎河规划定位,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
——依托区位优势,锚定发展方向
区域联动战略,深度融入寿县发展,依托328国道交通优势,加强与中心城区产业、设施、生态等区域联系,协同推动现代化农业创新发展核心区建设。带动乡村地区经济总体效率提升,形成定位清晰、独具特色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优化产业布局,推进高质量发展
聚力打造镇域经济迎河样板,产业融合战略,巩固农业生产、强化工业发展,培育新型产业,促进迎河镇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十五五”期间,进一步完善道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提升迎河镇承载和服务能力。按照三产融合发展途径优化镇域产业体系,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明确产业发展指引。进一步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做强传统养殖、种植产业,开拓休闲旅游观光新产业,打造绿色宜居特色小镇。
——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
品质提升战略,加强迎河镇全域特色风貌塑造,提高镇政府驻地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加强设施供给,优化配套服务。聚力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抓好镇域内各类教育。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村级卫生室服务功能,切实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健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严守安全底线,保障要素管控
要素管控战略,严守护粮食安全底线,加强生态治理,统筹优化全域国土空间资源,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统筹构建城乡生活圈,优化完善立体综合交通网络,保障城乡便捷出行,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均等化布局。坚持生态优先,梳理水绿空间,打造全域生态绿化基底。以空间品质提升为重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风貌景观,构建富有魅力的国土空间。
第6条 国土空间目标
至2028年近期目标:国土空间格局明显优化,农业空间布局更加合理,生态空间保护成效显著,城镇空间更加集约高效,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稳步提升,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初步建成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至2035年远期目标:全面实现产城融合、生态宜居、综合配套服务完善的迎河镇发展目标。充分发挥促进寿县发展的重要作用,辐射带动和服务周边地区发展。建成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综合带动能力强的城镇空间;建成立足迎河、服务寿县的新型综合服务新驿站。
第7条 国土空间发展策略
生态优先策略:淠河、肖严湖生态资源丰富,是重要生态屏障,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限制开发建设活动,可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交通引导策略:依托合周高速、国省道等重要交通干道,优化交通网络布局。便捷交通利于加强对外联系,吸引投资与产业入驻,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因此,在交通枢纽周边规划产业园区、物流中心等,能发挥交通优势,带动经济增长。
产业强化策略:依据寿县国空上位规划定位,即农产品生产加工专业镇和县域西南部综合重镇,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迎河镇农业基础良好,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可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升镇域经济实力,巩固其在县域西南部的综合重镇地位。
第三章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以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三区三线”及其他重要控制线作为镇域空间发展基础,落实乡镇主体功能定位,优化农业、生态和城镇三大空间分区,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开发保护新格局,形成网络化、开放式、集约型的空间发展布局。
第8条 构筑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落实深化主体功能区布局。落实淮南市主体功能区要求,依据寿县国土空间规划乡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确定迎河镇主体功能定位为城市化地区。以镇政府驻地、产业园区为依托,积极吸纳农村转移人,进一步提高城镇化水平。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衔接落实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以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依据,融合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鸟语花香的原则,构建“一心两轴、两带三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第9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管控
落实细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在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基础上进行细化,充分衔接三条控制线,镇域层次划分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城镇发展区,分类确定国土空间功能导向,制定分区管控规则。
第10条 永久基本农田
优先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中,将新建高标准农田、经国土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以及集中连片、具有良好排灌设施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完成市县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任务。
第11条 城镇开发边界
统筹落实城镇开发边界。严控城镇建设用地总量,防止城镇规模盲目扩张和建设用地无序蔓延,引导形成集约紧凑的城镇空间格局。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可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定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促进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空间布局形态。
第12条 村庄建设边界
因地制宜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按照与其他各类控制线不重叠、不交叉的原则,结合规划控制指标、居民点分类、村庄发展趋势等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发展应集中于村庄建设边界内,村庄建设边界范围内,引导村民有序建房,加强村庄建筑风统管控。
第13条 重大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
结合高等级公路、电力、燃气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区域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走向、位置、布局,设置安全防护距离,预留设施空间。
第14条 河湖水系岸线控制线
河湖水系岸线控制范围及管控要求。落实河湖长制,重点加强肖严湖、淠河为主的河流湖泊及岸线资源管控,划定河湖管理控制范围,严格岸线分区分类管控,合理确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对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道路、管道、缆线、排水等涉河建设项目,严格管控违法占用水域岸线行为。
第15条 产业发展思路
明确产业发展指引。进一步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夯实传统农业种植基础,打造现代化农产品加工小镇。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与先进地区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政策环境等全面对接。加快农业物联网建设,培育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提升李台产业园产业集聚效应。坚持把迎河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作为现代农业发展主阵地,着力提升园区吸引力、承载力、竞争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性强的优质企业和项目,全力育产业促转型。围绕平台建设打造产学研一体化基地,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的生产经营体系,推动农业综合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工业民营经济发展,紧盯传统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引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沿淠河传统民俗文化生态长廊。
第16条 产业发展目标
构建“两带两心,三区多点”产业空间格局。发挥区位优势、联动互补发展。强调比较优势,稳步做强现有优势产业,逐步提高技术水平;主动作为,积极引入和培育新兴产业,严控排他性产业。以“技术升级”改造传统产业、以“技术创新”培育新兴产业。
第17条 保障产业空间布局
保障重点产业发展空间。大力推进提升迎河镇李台产业园区承载和服务能力,主动承接寿县工业加工产业为镇域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增长极。
明确农业发展方向。持续做强全镇传统种植、特色养殖产业,支持优质粮油种植、特色瓜果生产基地的建设,打造观光、旅游、采摘、体验农业综合体,打造迎河城镇休闲旅游度假名片。提升现代农业规模化水平,重点培育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保障农产品生产空间。加强农用地整理,着力改善生产条件,做大做强一批具有迎河镇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园,加快形成科学合理的特色农产品布局。以“公司+农户+基地”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了联农机制创新,建设一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范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按照严格保护耕地和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合理确定农业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用地规模。
拓展现代设施农业空间。提升设施农业发展质量,保障设施农业用地空间,支撑现代设施种养业发展,有序布局新型节能日光温室、植物工厂等。预留农业生产服务用地空间,保障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各类农事服务中心、粮食烘干中心的用地需求。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设施。新增养殖设施应尽量占用未利用地,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占用一般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按规定纳入县级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必须落实占补平衡。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
统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空间。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鼓励农用地空间复合利用,以“原产地特色+原材料加工”的消费驱动模式,探索“农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等融合发展新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实现特色农产品加工服务体验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优先用于保障难以确定选址的农产品初加工、农村公共公益设施、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支持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布局,拓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政策,合理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第18条 制定产业准入正负面清单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参照淮南市产业负面清单,结合迎河镇实际,全面禁止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等资源型项目;严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格控制与主导产业和优先进入行业不符合的建设项目。
产业准入“正面清单”。根据规划产业体系,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要素资源,引进农副产品加工相关产业:农产品生产、烘干、制造、贮藏等相关环节企业;粮油产品生产、深加工相配套的上下游产业等。对符合发展方向的传统产业实施现代化改造提升,推进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第四章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全方位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优化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空间格局,强化村庄规划管控,统筹镇域村庄布局,夯实乡村振兴产业空间保障,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为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供空间资源要素保障。
第19条 实施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加强监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数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严格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等要求。确保依法批准建设占用耕地足额优质补充到位。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确需转变用途的,应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责任。
立足迎河镇实际,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合理安排耕地恢复补充的规模、时序、区域,解决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的指标需求。规划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耕地恢复等途径有序“找回”流失耕地。
多措并举,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完善迎河镇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扩大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等面积,切实提高耕地质量。重视土壤健康状况,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合理调整受污染土地用途,积极治理受污染土地,为粮油、蔬菜生产提供优质、健康的土地保障。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统筹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巩固提升耕地质量,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
因地制宜,着力改善耕地生态。以化肥农药减量化、农业污染治理为重点,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试点,鼓励水肥一体化,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强化防护林建设,以路、沟、渠为骨架,农田林网、农林间作为重点,建设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农田防护林体系。强化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优化农业灌溉方式,合理布局灌渠、沟渠、生产道路等,因地制宜发展节水高效农业。
第20条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保障水生态安全格局。落实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水源涵养区、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等水生态保护区。禁止一切破坏水源地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的活动,禁止向水源地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加强河湖水系治理。全面治理淠河、肖严湖等各河湖水系,严格控制污染物入湖入河,推进流域水环境整治和水生态修复工程。结合河流水系特色优势,提升区内河道、坑塘净水能力,改造河岸沿线景观,构建活力滨水空间,重点保护镇政府驻地淠河滨河生态廊道。
第21条 林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提升林地资源保护与利用效率。强化林地空间保护,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统筹城乡造林绿化,支持实施国土绿化行动,逐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巩固提升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健全林地分级保护管理制度,加强连片生态公益林保护。
精准落实造林绿化空间。科学推进造林绿化,高质高效推进造林绿化工作,落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造林绿化年度任务,有序实施年度造林绿化计划,加大农田林网建设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保障造林绿化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第五章 村庄布局优化
第22条 村庄分级
完善镇村等级规模结构。以促进农村城市化、土地集约化、农业产业化为目标,以均衡布局为基础,以经济增长点为核心的基本原则,审慎分析现有村镇体系的区位条件、规模等级、经济状况,在规划期内促进镇政府驻地规模化发展,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完善“镇政府驻地—中心村—自然村”三级结构。
优化镇村职能分工结构。落实乡村振兴发展需求,衔接区域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加强人口、空间、产业、公共基础设施等镇域统筹,确定镇村职能并提出主要职能分工等发展指引。规划镇域镇村职能结构体系为综合型、商贸型、农贸型3种类型。
第23条 村庄分类
分类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在对建设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乡镇主体功能定位要求,确定村庄分类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有序引导人口均衡分布和就地城镇化。
第24条 村庄布局
顺应乡村发展规律,根据乡村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优势,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镇域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结合乡村振兴要求科学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并引导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和覆盖。
根据村庄未来发展前景,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低效用地。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或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宅基地,应加强搬迁可行性与合理性论证,并妥善解决安置问题
第25条 商业网点规划
落实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要求,按照“乡镇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的目标要求,立足实际,完善乡村商业网点、村级商业网点体系,明确各级商业网点的位置、功能、数量、规模、业态、服务定位和特色等内容。支持村邮站、电商服务站点、快递站点等站点共建、服务共享,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满足乡镇居民消费和生活服务需求。
第26条 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合理确定迎河镇宅基地规模和布局,预留适度的农民建房空间,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适当引导农村居民集中居住,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边界。严格控制农村新建宅基地标准,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第27条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以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愿景,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扎实稳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按需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引导村庄分类建设,统筹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长效化帮扶机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村庄基础环境治理。全面推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全面改善村庄基础环境。村庄突出抓好“六整治”、“六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有效改善村庄基础环境。
公共空间和生态环境整治。突出保护乡村河湖湿地、原生植被,维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公益林管护,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极小种群保护。推进乡村小微湿地保护,开展乡村小溪流、小池塘等小微湿地修复。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对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及时抢救复壮。
乡村整体风貌提升。积极推动乡村风貌提升工作,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结合迎河民俗特色风格,指导村民统一建房风格,确保整村的风格达到统一和多元化相结合的效果。针对风貌不佳的砖房、裸砖房和陈旧农具房,采用“加法”整饰,重点对墙体立面材料、色彩、门窗、檐口、屋顶屋面装饰性构件等进行修缮改造,达到整体风貌相协调的效果。
第六章 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严格遵守安徽省设施配置标准、深入对接专项规划,进行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在提升生活服务品质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充分发挥迎河镇寿县“西大门”的区位优势,提升迎河镇交通区位能级,构筑绿色低碳、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安全高效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为乡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第28条 优化综合交通网络布局
优化镇域道路系统布局。支撑建设区域顺畅的公路网络,提升完善高速公路系统。重点保障联系济广高速、盐洛高速的通道建设,提升对外横向、纵向交通环境,加强镇政府驻地与寿县市区的通行能力,改善区域交通状况,提高公路运输能力、抗灾能力。
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网。支持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支持重要县道提升至二级公路标准,逐步完善便捷高效、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网络,促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支持老旧公路改造和过窄农村公路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连接,促进“农村公路+产业”融合发展。
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形成以公交车为主、出租车为辅的公共交通系统。全面完善公交设施配套,增加公交线路、车辆、公交站点,实现镇域公共交通全覆盖,城市道路断面设计等符合公交优先等设计目标的要求。优化公交优先通道网络布局和人性化公交接驳换乘,规划在镇村主要道路交叉口及村庄入口设置公交站点。
充电桩建设:为促进能源结构调整,镇域范围内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配置,配置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第29条 完善城乡生活圈体系
健全城乡公共服务配置体系。配置乡镇—中心村—自然村三个层级服务设施配套,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形成体系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
以乡镇、中心村为中心,构建乡镇社区生活圈、村级社区生活圈,组织乡村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配置,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乡镇社区生活圈依托乡镇所在地,配置日常基本保障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兼顾对村庄的服务延伸。村级社区生活圈依托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或集中居民点,综合考虑乡村居民常用交通方式,按照15分钟可达的空间尺度,配置保障性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性生产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
完善城乡公共服务配置。乡镇以镇集中建设区为核心配置公共服务中心(镇政府)、乡镇卫生院、文化活动室、体育设施、老年人活动室、养老院、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幼儿园、集贸市场、农业服务中心、金融邮政网点、物流配送点、殡葬设施等。行政村基本服务配套设施按村庄规划指南要求,结合村庄编制单元,完善配建,同时加强设施共享,提升设施使用效率。中心村配置公共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健身广场、农家书屋、老年活动室、便民农家店等。
第30条 供水工程规划
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保障城乡供水需求。支撑“供水保障安全、水源优化配置、城乡区域统筹、建设远近结合、设施运行高效”的现代化供水体系建设。近期保留寿县宝康自来水厂,远期接自规划寿县第三自来水厂,供水水源为江淮大运河,供水范围覆盖迎河镇全域。保障镇政府驻地发展用水,在镇政府驻地范围以外生活用水一律采用地下水,管好用好已建成的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灌溉自选境内地表水,以地下水源作补充。
均衡布置供水设施,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体系,完善全镇城乡供水设施布局,以镇政府驻地为重点,保障加压站设施建设。分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强化乡村地区供水设施保障,推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供水规范化建设。镇政府驻地片区采取并网供水,以环状为主、枝状为辅。
第31条 排水工程规划
明确排水规划目标,完善污水设施布局。
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雨水就近排入水体,生活污水经集中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既有合流制地区逐步改造为分流制,新区严格按分流制排水系统建设。
第32条 供电工程规划
优化镇域供电设施网络。统筹镇域供电设施布局,变电站设施;采用占地较少的窄基塔和多回路同杆架设的紧凑型线路结构,以减少高压走廊占地。
规划建议采用地埋方式敷设,沿主次干道西、北侧布置,并根据道路网合理配置变压器、开闭所。支持城镇供电设施向乡村地区延伸,加密农村地区变电站密度,提高农村电网稳定性、可靠性。服务构建“多能互补”的电力供给新格局,保障光伏发电、生物质能、风力发电空间。
加强区域高压走廊通道建设。加强跨区域输电线路的空间保护,保障各等级高压走廊空间需求,在高压走廊范围内不允许修建任何建筑物。
第33条 通信工程规划
统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镇域通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固移网络融合。大力推进5G基站、千兆光纤扩网布局,推动IPV6规模化布局和农村地区实施通信村村通工程,逐步构建“物联、数联、智联”三位一体的信息支撑体系。
保留镇政府驻地电信支局,加强光缆和通信管道的建设,增加设备容量。电信线路采用“枝状”分布,沿主、次干道、支路以及对外交通干线敷设电信管道,所有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应光纤入户。按照人口密度设置邮政服务网点,邮政业务逐步向市场化发展,多种渠道和模式开展邮政业务,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和内容,通过补充、调整和优化服务网点,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迅捷方便的邮政网络体系。
第34条 燃气工程规划
统筹镇域供气设施建设。迎河镇近期居民生活燃气供应以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供应为主,逐步建立天然气的燃气管道供应系统。重点支持迎河镇高中压调压站等燃气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提高农村天然气使用普及率。天然气管线未敷设的区域发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与沼气等辅助气源作为补充,加大沼气、太阳能和固态生物质燃料等新型能源的开发力度。
第35条 环卫工程规划
完善环卫收集转运系统。支持新建、改建一批生活垃圾转运站,按就地消纳、就近处理原则,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保障迎河镇小型垃圾转运站建设。支持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完善收集、转运、处置模式,倡导符合农村特点、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
垃圾收集后由垃圾运输车运往垃圾转运站,压缩打包后运往迎河镇环卫基地集中处理。规划农村居民点按照和美乡村建设指导要求配套公共厕所设施。
第36条 安全韧性与防灾规划
明确综合防灾目标。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风险评估为基础,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着力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和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多灾种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多灾种应急避难疏散设施和救援场所,形成“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综合防灾空间结构。
提高抗震设防能力。镇域范围内一般建、构筑物按地震基本烈度6度设防,生命线工程和重要的建、构筑物提高一度设防。重要基础设施、公共建筑、住房等规划选址应避让大型活动断裂带。断裂带周边和重点防御区及其他重大工程必须开展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健全防洪、排涝设施布局。围绕“消隐患、提标准”,全面实施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巩固完善流域防洪能力,加大区域治理力度。迎河镇为重点镇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5年一遇。以防为主,挡泄结合,兼顾调蓄,改善水质。在实施步骤上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在措施上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根据地形高低、地区差别规划排涝布局。整治河网水系,设置沿河绿化带,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水环境质量。
防洪排涝规划措施:(1)疏浚镇政府驻地内外河道,加固河岸堤坝,严禁挖沙破坏河床和在河道内建设有碍行洪的构筑物。(2)加强防洪设施建设。在建设用地外围设置截洪沟,减少洪水对城镇的破坏。(3)根据防涝标准,确定最低地坪标高,确保用地安全。
科学布局人防设施。迎河镇为一般设防镇,结合迎河中学、规划体育场各设置一处应急避难场所,结合迎河镇政府设置一处防灾指挥中心,结合迎河镇卫生院设置镇医疗急救中心一处。
提高消防救援能力。统筹镇域各类消防设施布局,完善镇政府驻地消防设施布局,构建健全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统筹布局消防站建设空间。支撑实现消防站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可以到达辖区边缘,提升跨区域、成建制任务的遂行保障能力。消防水源以市政消防供水系统为主,充分利用自然水源、中水作为消防的辅助水源,在自然水体旁设置消防车取水平台。
支持“平急两用”用地保障。坚持节约优先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资源,优化空间结构,提高空间复合利用效率,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平急两用”设施建设和利用。切实保障“平急两用”设施合理用地和空间需求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擅自扩张项目建设范围,杜绝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设施选址和用地要符合《城乡公共卫生应急空间规划规范》,用地规模不能超过平急单项功能用地国家标准的上限。
第七章 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原则,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自然生态系统修复。通过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保持自然生态景观,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开展对河湖水系、森林山体、废弃矿山、土壤污染等区域的生态治理,改善生态环境,稳定生态系统。
第37条 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指引。基于迎河镇生态空间格局,系统谋划生态修复工程,确定重点生态修复区域,分片区引导镇域生态修复;分类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落实市、县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规范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保持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分类提出生态修复的重大工程,并明确主要任务,主要包括重要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天然林保护修复、农业空间生态环境治理等重要工程。
构建正负面清单。依据生态安全格局中各级各类生态要素的准入要求,制定不符合要求的各类用地综合整治方案,完善退出机制。坚持水体、农田、林地等生态要素数量不减少、空间布局更优化原则,结合社会经济、可实施性等因素提出功能准入管控措施。按照区域资源环境承载潜力制定用地调整措施,落实腾退还绿的造林地块,协调优化用地结构。将污染环境、违法违规以及不符合规划方向的用地类型纳入严禁准入清单。逐步腾退对生态保护不利的项目用地。限制威胁区域生态涵养、生物多样性的用地类型开发。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用地必须实行动态监测及全生命周期监督。
第38条 水环境综合治理
1、重点保护区
落实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要求,对镇域范围内主要农业生产灌溉沟渠进行综合整治、梳理和贯通。
2、治理措施
水域整治:实施黑臭水体治理、生态修复项目。通过河道清淤、驳岸处理、生境重构等措施,恢复水域生态环境。
工程建设:防洪工程建设、清洁小流域建设。主要通过堤防加固、排灌渠道硬化、岸坡治理等,维护水生态安全。
污染防控:逐步减少城乡生活、工业、农业种植和畜禽养殖等污染源排放。整顿排污口、河道两侧违章排放设施,同时推进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第39条 林地生态保护修复
1、重点保护区
林地生态重点保护区主要包括公益林区和集中成片优质林地,维护其生态系统结构稳定,保护其生态属性不改变,禁止破坏生态的建设活动,加强损坏林、残次林、迹地恢复等工程。
2、生态治理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将位于林业发展区内的非永久基本农田坡耕地以及严重污染耕地划入退耕还林的实施范围。造林更新工程:对火烧迹地、采伐迹地、无立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其他宜林地进行植树造林。
3、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污染防治措施。开展重点污染区域识别,分类推进综合治理,加强污染综合防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先修复后开发”的原则,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打造土壤污染防治试点示范区。深入开展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减少使用农药化肥,提高秸秆、粪污、地膜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降低农业种植带来的土壤污染风险
第40条 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落实细化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重点区域。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合理规划,调整土地利用的内部空间结构,科学引导农民住宅集中建设,腾退散乱、闲置、废弃的农村宅基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推进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使农村土地利用集约、高效,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统筹推进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切实加快生态型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田块整治、灌排设施提升、田间道路改造、农田防护等工作,全面提升耕地质量等级,逐步将规划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结合中低产田改造、产能提升计划,鼓励和支持以农田水利建设和新增耕地面积为核心,开展农用地整理工程。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优化调整农村建设用地布局,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整理和拆并村庄复垦。
第41条 促进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过度扩张。合理确定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鼓励优先利用闲置和低效的存量建设用地。稳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鼓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使用。控制全域建设用地开发强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保障重点产业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公共服务设施和重点公共安全项目用地。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评价,强化重大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刚性约束。
建设用地增量精准调控。按照底线约束、保障重点、优化结构、集约集聚的基本思路,优化建设用地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在完成村庄建设用地整治目标的基础上,按照“先复垦后利用”的模式,继续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引导村庄用地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合理配置,除就地安置拆迁居民集中居住区外,指标重点考虑镇政府驻地周边集中建设用地需求。
盘活存量和低效城镇建设用地。加大城镇闲置土地、空闲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治力度,重点盘活各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的低效城镇建设用地。将盘活挖潜存量土地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挂钩,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
第42条 推动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在耕地集中连片和耕地质量较高的区域,对其他草地、裸土地等进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以补充耕地。
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特色风貌塑造
加强自然风貌保护,活化利用自然景观资源,彰显迎河镇城市与自然交融的地理特征,塑造魅力国土空间。
第43条 促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明确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挖掘迎河镇历史文化资源,提高历史文化保护特色,进一步挖掘特色文化内涵,塑造特色彰显的文化品牌。保护重要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大邢村历史文化名村,建设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构建符合迎河实际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强化历史文化保护措施。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进行规划控制保护。对纳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暂不具备纳入历史文化保护线基础的,加强部门协同,及时落实动态补划。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保护和管控遗产及其历史文化相关的整体环境,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依存的自然环境和文化空间,明确空间管控要求。鼓励建设文化展示馆、历史文化景点等多种保护方式促进历史文化保护。
严格执行文物保护要求,严禁拆除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文物周边建筑应与文物保护单位在建筑高度、形式、体量、色调等方面相协调。加强城市考古及对地下文物的调查、发掘、鉴定和保护工作。通过保护修缮和腾退不合理占用的不可移动文物,将其作为公共文化设施和城市公共空间对外开放,发挥文物的社会价值。
落实县级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保护要求和管理责任,严禁任何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的行为,加强文物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历史环境品质。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保护之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以上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第44条 塑造高品质城乡特色风貌
塑造总体城乡风貌意向,划分城乡风貌分区。结合当地地理特征,挖掘迎河镇文化基因,整体保护迎河镇的特色肌理格局,塑造“两水潺潺沁迎河,林居相融缀城乡”的总体城镇风貌意向。划分迎河镇特色风貌区共3个城乡风貌分区。
乡村风貌引导管控要求。维系村域格局,挖掘特色资源,塑造精品村庄。保护两水串村、省道绵延的总体格局,按照农田景观大尺度,聚落景观小尺度的原则,打造“阡陌纵横、田村共融、水乡一体”的乡村特色风貌。自然风貌管控。疏浚河流水系,优化水质,结合淠河、肖严湖等水系打造生态廊道,塑造绿化景观。保护农田肌理,提升耕地质量,优化田园景观,打造田园节点,塑造“水田结合”景观风貌。村庄特色风貌指引。针对村落空间布局,基于村落不同的外部空间环境和建设条件及村庄特色资源环境,形成具有“滨水型、农业型、林业型”三类特色居民点。
第九章 镇政府驻地规划
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镇政府驻地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引导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布局、蓝绿空间网络优化布局、产业空间集中布局,推进迎河镇政府驻地更新改造,进一步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提高产业发展服务保障水平,巩固迎河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45条 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
镇政府驻地空间结构。统筹考虑镇政府驻地现状自然条件和发展基础、空间发展演变趋势、安全格局以及区域交通通道和交通枢纽发展引力等因素,将迎河镇政府驻地发展方向确定为:“西限、南收、北进、东优”。形成组团化“沿路发展”城镇框架,保障产业用地空间,促进功能组团与城市中心布局耦合。
第46条 规划分区与用地结构
统筹安排镇政府驻地规划分区。深化镇政府驻地空间结构,落实镇域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其中城镇发展区主要为城镇集中发展区、城镇弹性发展区。
优化镇政府驻地建设用地布局。对城镇建设用地优化配置优先保障民生服务设施用地和近期建设用地需求,补齐民生短板,适度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比重,精准配置交通运输与公用设施用地。支撑创新发展,整合工业仓储用地,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保障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空间需求,提高魅力品质,增加城市绿地与开敞空间的总量供给,服务城市产业发展和环境品质提升。
注重规划留白,保持发展弹性。提升空间布局包容性与弹性,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重点功能区及周边拓展地区、现状低效利用待转型区域以及城市发展重要节点区域,选择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的用地布局留白用地,为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赛事活动等预留承载空间。
第47条 居住与住房保障
优化居住空间布局。落实城镇住房保障发展目标,合理控制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规模和比例,优化居住用地结构,按照与人口相匹配的原则供给新增居住用地,并倡导城乡融合发展,主要在镇政府驻地组团和形成组团新增居住用地。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撑构建多样化的住房供应体系,根据散点布局的原则布局保障性住房,促进职住平衡。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要与迎河镇政府驻地更新改造有机结合,可采取具有一定规模的独立居住区,以确保配套公共设施和居住区环境建设品质。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提高保障性住房、租赁性住房比重,满足社会中低收入群体对住房的基本需求。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提高中小套型住房的比例。
第48条 公共服务设施
集镇社区生活圈。立足服务乡镇和实际人口,以“完善体系、增加数量、提高品质、均衡布局、弹性预留”为原则,优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重点完善文化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
文化设施。优化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推进迎河文化活动站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迎河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水平,彰显迎河镇文化底蕴。
教育设施。根据人口规模及分布情况,合理规划幼儿园,实现托幼一体化,支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推进中小学设施均衡布局,支持特殊教育设施和终身教育设施建设需求,结合迎河人口规模原址扩容。
体育设施。加快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充分考虑各类人群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和特点,按照市场化、便民化和小型化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完善多功能运动场地、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社区级体育设施建设,可独立占地或与其他公服设施合建。
医疗卫生设施。提升迎河卫生院医疗卫生设施水平,加快促进镇政府驻地公共卫生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高镇政府驻地公共卫生应急保障能力。支撑乡村地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每个乡镇布局一所公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一村一室(站)”原则,补齐村级卫生服务机构短板。
社会福利设施。构建更加全面的社会福利设施网络,统筹优化乡镇儿童福利设施、残疾人社会福利设施等布局。结合社区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托育服务设施和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合设。规划支持开展社会福利工作,各行政村按需设置临时救助点。将迎河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保障范围,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布局优化,保障殡葬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加快补齐公益性公墓殡葬设施短板。
第49条 蓝绿空间
构建多层次的公园体系。构建“社区公园—游园(口袋公园)”多要素多层次的公园体系。按照社区生活圈布局建设社区公园。优先补齐主干道两侧绿地,结合城市更新,以“见缝插针”的方式增加街头绿地空间,建设街头游园(口袋公园)。
优化绿地空间分布。立足园林城镇建设导向,构建一体化、网络化的生态绿地系统和休闲游憩系统,优化新增绿地开敞空间布局,通过绿地开敞空间建设,充分彰显迎河地方文化特色,提高人居环境水平和园林绿化质量,实现“300米见绿、500米入园”。
优化防护绿地布局。加强国省干道及主要道路两侧绿地和滨水带状绿地建设。高压廊道、燃气廊道等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周边应设置隔离绿带。重大市政基础设施两侧隔离绿带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综合考虑绿道联通与防护功能,可适当增加游憩节点,实现功能复合化。
第50条 道路交通体系
完善对外交通系统。支持镇政府驻地重要城市道路与周边干线公路的高效衔接,适时优化干线公路过境段绕行、进出城瓶颈路段升级改造,提高全域道路可达性,推进公路客运站建设;
优化城镇道路系统。按照“小街区、密路网”的理念,优化镇政府驻地的总体规划路网结构与布局,增加次支路网密度,构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道路系统,形成结构合理、功能清晰、高效便捷的道路网络。
健全绿色静态交通。规划建立与城市社会经济、机动车化发展相适应、与用地规划有机结合、与道路及公共交通设施高度整合的停车系统,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体、以社会公共停车场为补充、以路侧停车为辅的停车供应体系。
完善绿道慢行网络。营造人性化、高品质的慢行空间,促进城镇居民出行方式向绿色交通转变,推动城市交通低碳、健康发展。主要沿河路建设城市绿道,满足居民交通、生活、休闲、游憩等功能需求。依托塘沟河、社区公园等自然景观资源建设社区绿道,满足居民交流、运动和娱乐需求。
第51条 城镇安全格局
统筹消防设施布局。按照4-7平方千米/片划定消防责任分区,镇政府驻地划定1处消防责任分区,提高城镇消防响应能力,确保接警后5分钟抵达火灾现场。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道路,因地制宜实施改造,增加特种设备,提高火灾扑灭效率,打通“最后一公里”。
完善避难场所与疏散通道。优化镇政府驻地疏散道路,
预留应急避难场所空间。镇政府驻地以城镇交通主干路为
依托,合理布局疏散救援道路系统,形成安全高效的防灾疏散体系。
第52条 空间形态引导
加强特色风貌引导。整体统筹、协调迎河镇政府驻地各类空间资源的布局与利用,合理组织开放空间体系与特色景观风貌系统,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与活力,分区分级分类提出城市形态导控要求。明确老街生活风貌区、河滨宜居风貌区、产城融合风貌区共3个分区的管控要求。
第53条 “四线”管控
划定城市黄线并加强管控。参考城市黄线范围划定要求,划示和预控现状及规划的城市黄线,统筹重要交通、能源、市政、防灾等基础设施实施黄线管控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贯彻安全、高效、经济方针,处理好近远期关系,根据城市发展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允许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划定城市蓝线并加强管控。参考城市蓝线范围划定要求,划示和预控现状及规划的城市蓝线,统筹考虑城镇水系的整体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
划定城市绿线并加强管控。参考城市绿线范围划定要求,划示和预控现状及规划的城市绿线,将公园绿地等主要结构性绿地划入城市绿线。
划定城市紫线并加强管控。参考城市紫线范围划定要求,将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入紫线,城市紫线包括镇政府驻地的保护范围界线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界线。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健全体制机制,完善相关政策强化规划传导和用途管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保障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54条 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环节。
落实乡镇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培训,防止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加强部门协同。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发改委、教体、科技、经信、民政、财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数据资源及其他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制度机制设计,统筹重大政策研究和制定,协调解决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重大问题。
第55条 强化规划传导
健全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规划体系。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各类空间规划,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三类,乡镇级一级的空间规划体系。
约束性指标分解。强化对资源总量和利用效率、空间管控底线的管控。落实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迎河镇的约束指标,规划指标分解、深化形成各行政村指标体系。按照质量提升、布局优化、治理有效的原则,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耕地保有量、林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等规划核心指标分解到乡村单元(详见附表)。加强规划约束性指标的层级传导,依据乡镇指标分解方案,实现各行政村土地空间利用的调控。各村应严格落实镇级下达的规划约束性指标的要求,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完成,不得突破。
加强详细规划传导。城镇开发边界内编制城镇详细规划结合街道、社区行政边界和实际管辖,采取单元层次+地块(街区)层次分层编制的模式,承接传导总规划的管控要求,明确定位规模、细化空间布局、落实支撑化体系。城镇开发边界外区域划分乡村单元。
第56条 规划近期计划
争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空间。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工业用地控制线,明晰工业用地用途转换负面清单,稳定工业用地总量,推进工业用地供应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落实寿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的允许、兼容、禁止布局的产业类型转换目录和转换规则,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应衔接“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统筹布局用地空间,将能源、交通、水利类等基础设施项目全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支持旅游发展用地政策,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前提下,允许在生态红线内,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外,适度开展参观旅游和相关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探索“点状”供地、支持存量开发旅游的用地政策。鼓励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的方式建设旅游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办旅游企业。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民宿等旅游经营。
分类制定重点行动项目清单。紧紧围绕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要求,衔接落实各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以战略重点为牵引,以重大工程、重大行动为抓手,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实施推动,重点保障近期建设项目安排。重点落实交通类、水利类、生态类、产业类、民生类、其他类等多项项目包、工程包,明确重点建设项目名录,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项目用地空间需求,形成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一张图”,支撑重点项目行动计划和重点任务落地。
第57条 政策保障措施
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本规划一经批准,由迎河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迎河镇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镇总体规划的重要性,切实保障镇总体规划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设立规划实施监督小组,建立定期评估的动态监测机制,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和专家评估的作用,定期检查诊断。利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实现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管控执行情况实时监测、预警和定期评估。
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科学、高效、集约利用国土空间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社会全过程参与规划编制、实施与监督的主动性,营造有利于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的良好氛围。充分保障公众权利,鼓励广大群众参与规划编制和实施。按照开门编规划的原则,在规划编制时,要充分征求公众意见;规划实施过程中,遇重大调整、规划修改,落实听证论证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提升规划实操性。
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规划成果完成后,按照统一标准建立乡镇级规划数据库,作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成果组成部分同步上报,纳入安徽省和淮南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城市体检评估和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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