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烘干中心、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主要农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实施主体的通知
寿农机〔2025〕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5年,我县继续实施“机械强农”项目建设,建设粮食烘干中心、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主要农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各1个。现就做好实施主体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县内正常运营且有相关资质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见各项目实施方案中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材料
1.资质证明。包括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建设用地相关证明材料,土地承包或流转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佐证材料。成员清册,机具清册,近三年来机械化作业服务面积,申报单位简介(生产现状)等。
3.申报表。申报单位填写《寿县2025年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由所在村居推荐、乡镇审核。乡镇留存1份,上报县农机中心2份。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请于5月20日前报送到寿县农机推广中心(寿县老城区大卫巷口星月楼三楼)。联系人:姜俊材,电话:0554-3122222,15655813251。逾期不接收申报材料。
四、主体确定
县农机中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单位现有条件,择优确定并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附件 寿县2025年项目申报表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
2025年4月7日
附件
寿县2025年项目申报表
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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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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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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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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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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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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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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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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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签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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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领导组审批意见: |
附件1:关于遴选烘干中心、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主要农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实施主体的通知(寿农机〔2025〕11号).pdf
附件2:关于遴选烘干中心、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主要农作物生产高标准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实施主体的通知(寿农机〔2025〕11号).doc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 2025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