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河镇禹临村仓储车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2 08:40信息来源:寿县迎河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迎河镇禹临村仓储车间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迎河镇禹临村仓储车间项目

二、资金来源

中央衔接资金

三、实施期限

2024年

四、绩效目标

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群众满意度95%以上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迎河镇刘光圣

六、受益对象

脱贫人口与监测对象2户6人,一般农户2户5人

七、带贫减贫机制

收益分配及务工带动等

八、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2日至2024111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寿县乡村振兴局  

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寿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54-4123297,邮箱:ahsxfpb@126.com,通讯地址:国投大厦219房间

迎河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4-4553981,邮箱:邮箱:794416089@qq.com,通讯地址:迎河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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