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供养孤儿保障标准
保障标准:
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1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5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适当提高供养标准。
各县区应努力拓宽资金渠道,采取多种方式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对于已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适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的劳务补贴标准,由市、县(区)民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所需经费由市、县(区)财政另行安排。劳务补贴不得从基本生活费中列支。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其家庭成员继续享受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