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迎河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近日,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印发《迎河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迎发〔2023〕50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保障空气质量,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寿县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秸秆禁烧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行全镇范围内全时段全面禁烧,农民群众是主体,镇党委、政府号召全镇广大农民朋友全面行动起来,高度负责地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把秸秆粉碎全量还田作为主攻方向,要求控制10公分以下低茬收割、秸秆粉碎。其次通过加强宣传,进一步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意识,让群众自觉抵制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实现今年“零火点”目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迎河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迎发〔2023〕50号)是2023年5月18日-19日由我镇党委副书记蔡士宏对接镇环保站等相关涉及部门进行对接,依据上级政策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初稿,2023年5月20日征求了镇直相关部门意见,2033年5月22日在镇党委班子会议上进行论证通过,经镇全体领导班子审核后,党政办统一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县禁烧政策,实行全年度、全时段、全镇域、全面(含垃圾、落叶等废弃物)禁烧,力争实现全年卫星遥感监测和省市巡查督查“零火点”的总体目标,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全面完成2023年全年秸秆焚烧“零火点”目标。
五、主要任务:
1.动员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条幅、标语、明白纸、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烧的政策要求、处罚措施等,给秋收群众传递明确的禁烧信号
2.加强巡查监管。切实做到“四离一集中”(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坚持“空间有责、时间无息”的巡查原则,包田责任人 24 小时驻守,保持手机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扑灭、及时查处。
3.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露头就打、顶格处理,从重查处,依法严惩“第一把火”,坚持惩前毖后,用好严惩“第一把火”的警示教育;对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鼓励引导做好秋种。积极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计划任务
六、保障措施: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继续实行秸秆禁烧镇领导和包村工作组包保责任制,成立迎河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和巡察组,(见附件2),日常工作由镇环保工作站具体负责,村“两委”干部包村民组、村民组包具体田块,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
七、创新举措:
一是强化所包保村秸秆禁烧工作指导检查、巡查督查工作,实行跟机下田。签订《村规民约》,发放《迎河镇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做到禁烧知识家喻户晓。二是镇环保工作站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监测中心,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做好值班监控工作,对发现的火点,要及时迅速通知人员赴现场扑灭并依法查处。三是加大处罚力度,严格奖惩兑现。1.新实行禁烧人员失职失责惩戒机制。2.加强先进激励。秸秆禁烧工作纳入2023年度镇党委、镇政府重点工作考评。3.落实资金保障。根据工作实际,镇安排资金用于秸秆禁烧相关工作保障性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禁烧期间工作人员的交通工具、误餐费等经费支出。4.实行履责保证金制度。交纳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村集体2万元,禁烧组和村干部每人每季2000元。完成年度“零火点”目标任务工作任务,全额退还保证金。
八、下一步工作
一是镇纪委在重点时段对镇村干部在岗在位、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效能督查;二是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结果通报全镇。
解读机关: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
解读咨询渠道 联系人:蔡士宏
联系电话:0554-45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