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58.9 |
0 |
27.08 |
|
27.08 |
31.83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增加)3.1万元,下降(增长)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1.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7.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该项经费主要是用于出国办公等外事活动。(各部门、单位根据因公出国境具体情况说明)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寿县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2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1.8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67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公务往来支出。(各部门、单位根据公务接待具体情况说明)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7.0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0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42万元。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缩减开支,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注:各部门、单位均要公开“三公”经费预算,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应当公开空白表并予以说明。各项“三公”经费(包括该项经费本年未安排、上年未安排、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等)均要说明增减变化情况及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