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副书记蔡士宏解读----《关于全面做好2022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 09:34信息来源:寿县迎河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障空气质量,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寿县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秸秆禁烧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行全镇范围内全时段全面禁烧,农民群众是主体,镇党委、政府号召全镇广大农民朋友全面行动起来,高度负责地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把秸秆粉碎全量还田作为主攻方向,要求控制10公分以下低茬收割、秸秆粉碎。其次通过加强宣传,进一步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意识,让群众自觉抵制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实现今年“零火点”目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迎河镇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迎发〔202263号)是由我镇党委副书记蔡士宏依据上级政策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文件在党委班子会议上进行讨论通过,由我镇党委书记黄德崇签字审核后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全面完成2022年全年秸秆焚烧“零火点”目标,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让天空更蓝,空气更好,生活更美。

五、主要任务:

1.动员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条幅、标语、明白纸、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烧的政策要求、处罚措施等,给秋收群众传递明确的禁烧信号

2.加强巡查监管。切实做到“四离一集中”(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严禁将秸秆随意堆放在田边地头、输电线路周边,严禁倾倒秸秆至河道沟渠。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坚持“空间有责、时间无息”的巡查原则,包田责任人 24 小时驻守,保持手机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扑灭、及时查处。

3.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露头就打、顶格处理,从重查处,依法严惩“第一把火”,坚持惩前毖后,用好严惩“第一把火”的警示教育;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并倒查追究村民组、村“两委”和镇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对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鼓励引导做好秋种。积极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改革试点工作,完成6000亩的试点计划任务

六、保障措施: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我镇调整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成员、包村工作组、巡查督查组名单,指挥部日常工作由镇环保工作站具体负责。各村(街)党总支是本村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村(街)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包村工作组与所包村实行责任捆绑,全镇实行包田责任人网格化管理模式,禁烧任务责任到人、细化到田。

七、创新举措:

一是强化所包保村秸秆禁烧工作指导检查、巡查督查工作,实行跟机下田。签订《村规民约》,发放《迎河镇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做到禁烧知识家喻户晓。二是执行机械化粉碎灭茬全量还田,督促旋耕机手全部安装使用新式灭茬机。三是镇环保工作站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监测中心,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做好值班监控工作,对发现的火点,要及时迅速通知人员赴现场扑灭并依法查处。

八、下一步工作:

一是镇纪委在重点时段对镇村干部在岗在位、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效能督查;二是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结果通报全镇。

 

解读机关:寿县迎河镇人民政府

解读咨询渠道  联系人:蔡士宏

联系电话:0554-455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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