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河镇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09-24 10:56信息来源:寿县迎河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迎河镇2020年秋季秸秆禁烧

工作新闻发布会

      

9月23日上午,迎河镇召开2020年秸秆禁烧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镇发言人就全镇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从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综合利用工作措施、工作保障措施等方面一一解说,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准备工作

今年十一期间,我镇秸秆禁烧工作进入非常时期,禁烧工作形势严峻,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会议精神,总结过去禁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今年禁烧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布署,要求各村()、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成立禁烧工作队,层层落实责任,积极主动、强化管理、加强禁烧工作调度。

(二)禁烧工作

1、加强领导,完善体系。全县禁烧专题会议结束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印发了《迎河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指挥部。

为切实做好我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省大气办《关于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3号)《淮南市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寿县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办〔2020〕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举全镇之力,聚全民之智,把禁烧工作做为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的突出问题,做为乡村振兴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着力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目标任务

1.禁烧工作目标任务.实行全年度、全时段、全域、全面(含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禁烧,努力实现全年卫星遥感监测和省市巡查督查“零火点”的总体目标,力争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明显增多。2020年禁烧时段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1年3月31日

2.综合利用目标任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42%以上全面拓宽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利用渠道,逐步提高产业化利用率和秸秆还田质量。

三、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责任。落实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实行镇工作组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包户、党员干部职工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切实做到网格健全、发挥作用。有关工作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1)县驻镇督查组职责:负责督查镇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禁烧宣传发动情况、火情监测点设立情况、10公分以下低茬收割情况、秸秆机械化粉碎灭茬还田情况、旋耕或翻田情况,对镇包村责任人及村主要负责人有建议处理权,对其他村干部有现场处理权。

2)镇工作组职责:督促包组村干部以村民组为单位开会宣讲至少一次,监督秸秆10公分以下低茬收割,机械化粉碎灭茬全量还田的执行情况,督促全部安装使用新式灭茬机,对违规下田的农机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焚烧秸秆人员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严惩“第一把火”。督查到村民组,记录火点,发现村干部在禁烧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者,对村主要负责人有建议处理权,对其他村干部有现场处理权。亲自主持村召开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党员、收割机手、种田大户大会。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深入到各村民组、逐户、逐人宣传,24小时不间断巡查。

3)镇巡查组职责:督查镇工作组成员及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督查新式灭茬机安装使用情况;督查与外来农机手签订承诺书;巡查纠处农机违约下田、零星火点应急处置、焚烧秸秆群众依法依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4)村干部职责:宣传执行《村规民约》;负责与农户签订承诺书;负责与农机手签订承诺书;负责本地农机手全部安装使用新式灭茬机,实行收割机包保责任制,跟机下田,落实10公分以下低茬收割秸秆机械化粉碎灭茬全量还田,收割一块及时旋耕、翻犁一块,对违规作业的农机手或未安装使用使用新式灭茬机的农机手依约进行处理。24小时不间断巡查,死看硬守,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对焚烧秸秆户依法依约及时进行处罚。结合脱贫攻坚“五互”活动,做好对贫困户和缺劳力户帮扶工作。

 2.营造舆论氛围。各村街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明白纸、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好处。各村街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要赴各村现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项知识培训要建立村民通讯信息库,利用短信发送平台及时将禁烧工作信息传递到千家万户,重点加强对外出返乡人员的宣传教育。镇包村工作组、包组村干部要到村民组召开会议面对面、点对点宣传动员与农户签订承诺书。学区管委会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教育家长,为禁烧工作奠定舆论基础。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烧工作奠定舆论基础。

3.利用技防措施。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的监控作用,安排专人值班,24小时实时监控,对发现的火点,及时固定证据,迅速调集人员赶赴现场依法查处。 

4.加强监管巡查。镇设立由镇主要领导带队的巡回督查组。每个村要成立由镇包村责任人带队、村干参加的巡查组,实行24小时值守。各村要以原小村为单位,每小村成立一个应急小分队(流动扑火队),每个队不准少于5人,发现火点及时扑灭。每个村民组设置一个监测点,落实一名监测员,负责盯田主、盯田块、盯机械,做到边收割边收储边翻犁,对镇村边界开展联防联控。

 5.加大执法力度。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违法行为,镇政府受县环保局委托对露天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对第一个焚烧火点,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抓好新式灭茬机的监管。镇利用省级专项资金为镇内农机全部安装了新式灭茬机,各村(街)主要负责人是使用监管及项目资金效能评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农机手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全程使用新式灭茬机,坚决做到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确保不出现套取、骗取专项资金等情况。

7.严明工作纪律。镇、村干部、教师及镇直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从自己做起,从亲属做起,当低茬收割、机械化粉碎灭茬还田和禁烧的模范。在禁烧期间,镇包村工作组成员、村干部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各包村工作组组长负责本组签到、签退,严格执行秸秆禁烧期间的作息时间,对不能执行请销假制度及作息时间的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诫勉谈话直至党政纪处分。

(二)综合利用措施

1.科学做好秸秆还田。实施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留茬高度不高于10公分。收割机要安装粉碎灭茬装置,各村街要配合镇农机站、新式灭茬机安装厂家加强对农机手的教育培训,农机手要签订承诺书,确保10公分以下低茬收割粉碎灭茬还田。农民要支持低茬收割,实施社会化服务规模集中作业,镇村引导农机大户和经营主体与村民组对接,签订协议,集中作业,确保还田效果。大力推广大马力拖拉机深耕15厘米以上,对不符合作业要求的,要引导鼓励农机手更新或购买符合要求的配置,确保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措施到位。

 2.建立健全收储体系。每村选择5处以上堆放场,每处堆放场面积不少于5亩。选择要位置适中、地势较高,四周开沟,落实专人看管堆放的秸秆。严禁在河边、渠边、沟边、塘边、路边及饮用水源地附近堆放、抛撒秸秆,结合“三清两化”工作,对散布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的陈年垃圾进行清理,切实防止次生污染,消除安全隐患。积极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销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秸秆收储运销。鼓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先吸纳贫困户从事收储运劳务。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销网络。鼓励秸秆利用企业自行收购秸秆,按实际收购量,镇从省级以上奖补资金中,按每公斤0.1元予以补贴。

3.全面开展技术服务。加强对农业技术指导,镇农技人员实行包村责任制,深入田间地头,搞好重点禁烧时段前后的田管服务和技术指导,鼓励农民实行休耕轮作。农机站要加强对粉碎还田、灭茬还田、机械深翻等技术指导。统筹镇所需农机的跨区域调配,分区域设立外来作业农机接待站,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

4.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各村(居)要因地制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发展粮改经、粮改饲,积极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蔬菜林果等经济作物。

5.引导扶持“五化”利用。鼓励支持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加快推进秸秆气化或秸秆沼气工程建设。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和发酵技术,扶持一批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大力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秸秆颗粒燃料、秸秆燃料棒等秸秆加工领域,发展秸秆燃料替代燃煤。

四、严格奖惩兑现

)实行火点扣罚机制。凡被省、市、县、级督查、监控中心和群众投诉举报的火点,经现场核查属实的,按每个火点0.5万元的标准扣减工作经费,扣完为止。

严格经费使用。根据各村秋季种植面积,按15/亩的标准拨付资金,午季拨付40%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经费秋季拨付剩余60%。由镇工作组组长安排使用(用于收储体系建设中的堆场租地、看护人员工资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支出,要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账务清晰)。

实行绩效奖励机制。

1.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包村工作组长、点长,镇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与一次性工作奖励挂钩。

2.全年零火点的村两委成员每人奖励2000元并纳入村干部月绩效考评此处的零火点是指未被卫星监测、蓝天卫士监控及镇级及以上部门督查到的,由各村自行发现并及时处理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不计入在内

3.全年零火点,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且本村民组内无违反秸秆禁烧《村规民约》行为的,奖励(含团结街道)村民组长400

4.派出所每拘留一名违法焚烧秸秆的,补贴派出所工作经费10000元。

5.推广农机手对收割机安装新式灭茬机,灭茬机由镇统一采购、统一安装,所需经费由镇从财政奖补资金中以补贴农机手购置农作物秸秆还田农机具的形式解决。对既不安装灭茬机又不安装机械化粉碎装置的,严禁下田作业。

6.凡发现村干部本户及直系亲属焚烧秸秆(含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的,给予村干部和其亲属各2000元处罚,责令村干部本人辞职或者就地免职;凡发现国家干部职工、教师及直系亲属焚烧秸秆的,给予各2000元处罚,并予以党政纪处分(管理权限不在镇的,上报其主管单位,追究党政纪责任)。

7.对连片30亩以上的坂田未能及时翻犁的,经镇工作组现场安排村干部限定时间翻犁,对未按限定时间翻犁的,每处扣村集体1000元,罚所包组村干部200元。

8.未安装秸秆粉碎灭茬装置的收割机、安装秸秆粉碎灭茬装置不使用的和粉碎秸秆不到位的收割机(含留茬超高、粉碎超长、刀片抽减、粉碎装置时关时开),均禁止下田作业。违者按《村规民约》和农机手承诺书予以处罚。

9.焚烧秸秆(含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的农户,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每个火点处罚2000元,并根据情况轻重给予治安拘留直至刑事处罚。

严格责任追究

对在禁烧工作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启动问责程序。

1)被省、市确定为全省或全市第一个火点的;

2)被县禁烧指挥部确定为全县第一个火点的;

3被镇禁烧指挥部确定为全镇第一个火点的;

4)一周内被省卫星监测通报发生火点两个以上的或单日被通报火点两个以上的;

5)因秸秆焚烧导致我约谈问责的;

6)因焚烧秸秆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的,或被省级新闻媒体曝光的;

7)在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以上预警、启动Ⅲ级以上响应期间发生火点的,并被通报的。

8)其他应该受到问责追究情形的。

问责的形式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公开检查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

对同时具备上述几种问责情形的,按其应当受到问责追究的上限予以处理。所有问责方式参照禁烧方案执行。

 

问:据相关预测,今年十一期间禁烧工作量较大,就做好禁烧 工作,你镇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1.加强领导,完善体系。出台了《迎河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明确任务,明晰职责分工。3. 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应急处置。4. 完善各项预案,强化应急演练。5.组织检查,排查隐患,预防落实到位。

问:你镇对秸秆禁烧有没有具体的奖惩制度?

答:1.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包村工作组长、点长,镇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与一次性工作奖励挂钩。

2.全年零火点的村两委成员每人奖励2000元并纳入村干部月绩效考评此处的零火点是指未被卫星监测、蓝天卫士监控及镇级及以上部门督查到的,由各村自行发现并及时处理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不计入在内

3.全年零火点,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且本村民组内无违反秸秆禁烧《村规民约》行为的,奖励(含团结街道)村民组长400

4.派出所每拘留一名违法焚烧秸秆的,补贴派出所工作经费10000元。

5.推广农机手对收割机安装新式灭茬机,灭茬机由镇统一采购、统一安装,所需经费由镇从财政奖补资金中以补贴农机手购置农作物秸秆还田农机具的形式解决。对既不安装灭茬机又不安装机械化粉碎装置的,严禁下田作业。

6.凡发现村干部本户及直系亲属焚烧秸秆(含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的,给予村干部和其亲属各2000元处罚,责令村干部本人辞职或者就地免职;凡发现国家干部职工、教师及直系亲属焚烧秸秆的,给予各2000元处罚,并予以党政纪处分(管理权限不在镇的,上报其主管单位,追究党政纪责任)。

7.对连片30亩以上的坂田未能及时翻犁的,经镇工作组现场安排村干部限定时间翻犁,对未按限定时间翻犁的,每处扣村集体1000元,罚所包组村干部200元。

8.未安装秸秆粉碎灭茬装置的收割机、安装秸秆粉碎灭茬装置不使用的和粉碎秸秆不到位的收割机(含留茬超高、粉碎超长、刀片抽减、粉碎装置时关时开),均禁止下田作业。违者按《村规民约》和农机手承诺书予以处罚。

9.焚烧秸秆(含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的农户,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每个火点处罚2000元,并根据情况轻重给予治安拘留直至刑事处罚。

 

问:你镇秸秆禁烧涉及哪些村,具体措施能否详细说说?

答:1.严格落实责任。落实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实行镇工作组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包户、党员干部职工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切实做到网格健全、发挥作用。有关工作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1)县驻镇督查组职责:负责督查镇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禁烧宣传发动情况、火情监测点设立情况、10公分以下低茬收割情况、秸秆机械化粉碎灭茬还田情况、旋耕或翻田情况,对镇包村责任人及村主要负责人有建议处理权,对其他村干部有现场处理权。

2)镇工作组职责:督促包组村干部以村民组为单位开会宣讲至少一次,监督秸秆10公分以下低茬收割,机械化粉碎灭茬全量还田的执行情况,督促全部安装使用新式灭茬机,对违规下田的农机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焚烧秸秆人员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严惩“第一把火”。督查到村民组,记录火点,发现村干部在禁烧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者,对村主要负责人有建议处理权,对其他村干部有现场处理权。亲自主持村召开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党员、收割机手、种田大户大会。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深入到各村民组、逐户、逐人宣传,24小时不间断巡查。

3)镇巡查组职责:督查镇工作组成员及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督查新式灭茬机安装使用情况;督查与外来农机手签订承诺书;巡查纠处农机违约下田、零星火点应急处置、焚烧秸秆群众依法依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4)村干部职责:宣传执行《村规民约》;负责与农户签订承诺书;负责与农机手签订承诺书;负责本地农机手全部安装使用新式灭茬机,实行收割机包保责任制,跟机下田,落实10公分以下低茬收割秸秆机械化粉碎灭茬全量还田,收割一块及时旋耕、翻犁一块,对违规作业的农机手或未安装使用使用新式灭茬机的农机手依约进行处理。24小时不间断巡查,死看硬守,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对焚烧秸秆户依法依约及时进行处罚。结合脱贫攻坚“五互”活动,做好对贫困户和缺劳力户帮扶工作。

 2.营造舆论氛围。各村街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明白纸、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好处。各村街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要赴各村现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项知识培训要建立村民通讯信息库,利用短信发送平台及时将禁烧工作信息传递到千家万户,重点加强对外出返乡人员的宣传教育。镇包村工作组、包组村干部要到村民组召开会议面对面、点对点宣传动员与农户签订承诺书。学区管委会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教育家长,为禁烧工作奠定舆论基础。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烧工作奠定舆论基础。

3.利用技防措施。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的监控作用,安排专人值班,24小时实时监控,对发现的火点,及时固定证据,迅速调集人员赶赴现场依法查处。 

4.加强监管巡查。镇设立由镇主要领导带队的巡回督查组。每个村要成立由镇包村责任人带队、村干参加的巡查组,实行24小时值守。各村要以原小村为单位,每小村成立一个应急小分队(流动扑火队),每个队不准少于5人,发现火点及时扑灭。每个村民组设置一个监测点,落实一名监测员,负责盯田主、盯田块、盯机械,做到边收割边收储边翻犁,对镇村边界开展联防联控。

 5.加大执法力度。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违法行为,镇政府受县环保局委托对露天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对第一个焚烧火点,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抓好新式灭茬机的监管。镇利用省级专项资金为镇内农机全部安装了新式灭茬机,各村(街)主要负责人是使用监管及项目资金效能评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农机手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全程使用新式灭茬机,坚决做到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确保不出现套取、骗取专项资金等情况。

7.严明工作纪律。镇、村干部、教师及镇直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从自己做起,从亲属做起,当低茬收割、机械化粉碎灭茬还田和禁烧的模范。在禁烧期间,镇包村工作组成员、村干部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各包村工作组组长负责本组签到、签退,严格执行秸秆禁烧期间的作息时间,对不能执行请销假制度及作息时间的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诫勉谈话直至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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