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关镇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一、拟办。镇政协工委办负责对接到的各级、各类提案,逐件进行详细登记,并根据提案的内容和各承办单位的职责,拟定初步办理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镇主要领导批准。凡涉及重大事项的提案办理意见需报镇党政联席会研究。
二、交办。镇政协工委办根据领导批示,将提案交各承办部门。
三、承办。各承办部门接到承办的提案后,应认真研究,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拟定答复意见。
四、审核。各承办部门拟定的答复意见需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五、答复。镇政协工委办汇总各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后,按有关要求统一办理答复。需要面复政协委员的,各承办部门应安排提案办理人参加面复活动。
六、归档。已办结的提案底稿及答复意见材料,由政协工委办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