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张李乡韩店村

全称:张李乡韩店村民委员会
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简 介:
韩店村位于张李乡西北面, 南与时寺村接壤,东面有东小堤,西面是淮河支流沛河,与霍邱县隔河相望,主要交通道路有县道李石路贯窜南北,乡道五号路贯串东西。交通比较方便。全村下设37个村民小组;人口6458人,耕地面积5637亩,主要种植水稻,小麦,玉米等。因人多地少,村民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是劳务输出。
负责人:聂松
办公地址:寿县张李乡韩店村南台组60号
联系电话:137-3194-9209
邮 编:232261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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