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李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监管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按照《寿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监管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现将《张李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监管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1、张李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监管考核领导组
2、张李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监管考核专兼职考核队伍名单
寿县张李乡人民政府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张李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监管
考 核 办 法
为提高农村生活坡治理工程(PPP)项目绩效,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监管考评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本乡实际 ,特制定张李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监管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乡成立由乡长陈多田为组长,分管领导周敏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文明办、城管办负责人及各村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队伍建设
1、成立以分管领导周敏为组长、文明办、城管办、村“两委”干部、公益性岗位为主的张李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专职队伍。
2、各村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队伍。
3、每村推举一名义务监督员,负责督促监管本辖区环卫工作。
三、监督管理
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管运营、 环卫队伍、环卫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及道路、供水、供电、排水、安全、环保、国有资产等。
㈠环卫队伍管理
按照项目公司申报并经全县统一集中核实的乡环卫工人人数为基数,由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乡在查岗时发现环卫工人缺岗、脱(离)岗的,将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扣分。对长期缺岗的,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城管局。
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管环卫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及劳务合同。督促公司按照劳动法及时足额发放环卫工人工资、购买社会保险并兑现各项福利待遇。对于涉嫌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应及时移交人社部门进行查处。
㈡设施设备管理
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中转站、收集点等环卫设施运营维护和道路、供水、供电、排水、安全、环保、疫情防控以及国有资产的管理。
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酒水车、扫路车、收集车、运输车、压缩箱、打捞船和垃圾桶等环卫车辆设备管理。
㈢作业要求
乡根据《寿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业要求(试行)》制定本乡的作业标准。(见附表)
路段等级划分
精品路段:五号路至高瓦大桥
一级路段:迎隐公路
二级路段:徐迎公路
三级路段:东水西调
四级路段:其它乡村公路
机扫路段:五号路至高瓦大桥,每天三次,时间:7:00 -8:00、11:00 -12:00、2:30一3:30
洒水路段:五号路至高瓦大桥,每天2次,时间:10:00-11:00、2:30 -3:30
㈣监管考核平台管理
建立监管建立考核平台、对发现的各类环卫问题拍照上传至微信平台,项目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把整改后的照片发至微信平台。对不按时整改并反馈整改照片的,由督查人员依据微信统计信息记录扣分。
㈤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专职队伍每天对项目公可在农村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据实填写检查评分表,做好检查记录,留存影像材料:每周对中标公司的垃圾收集工作进行督查,填写督查工作记录。
四、作业质量
公共区域无散落、积存生活垃圾;河塘沟渠无飘浮生活垃圾 ;垃圾桶无污损,摆放有序,无冒桶现象;垃圾站整洁,无积存生活垃圾。
张李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
监管考核领导组
组 长:陈多田(乡 长)
副组长:周 敏(党委委员)
成 员:於炳月(副乡长)
时 杰(副乡长)
李 扬(党委委员)
张金富(党委委员)
刘 洁(党委委员)
杨丙富(党委委员)
张卫兵(水利站长)
周德满(文明办副主任)
孙良克(安监员)
孙良玉(文明办工作人员)
孙长品(郭园村党总支书记)
时培军(高台村党总支书记)
时英先(时寺村党总支书记)
时召锦(孙庙村党总支书记)
聂 跃(村委会主任)
时光如(韩店村党总支书记)
李 金(张李村党总支书记)
石英友(南场村党总支书记)
吴本利(马郢村党总支书记)
桑永成(塘北村党总支书记)
时培旭(迎南村党总支书记)
张李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
监管考核专兼职考核队伍名单
组 长:周 敏(党委委员)
副组长:周德满(文明办副主任)
成 员:张卫兵、孙良玉、孙良克、孙长好、赵人路、孙良龙、时光龙、聂士银、李中奎、张克柱、黄茂宣、时召保、卞士昌、龙良来。
负责环境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