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建设项目操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略)
二、项目实施
1、接到项目批复后,在村公开栏公布七天;
2、项目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成立村民代表监督小组(3-5人)负责项目全程监督,报镇备案;
3、村委会组织项目公开发包,与施工方签订正式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一式三份,报镇一份备案;
4、村民自筹、村集体积累和社会捐助资金在项目批复后,在正式实施项目10日前缴入镇财政专户;
5、合同签订后凭镇政府开工通知书开工;
6、正式开工后,才能由村级提出申请,由镇财政按进度拨付资金;
7、一般项目完工,由镇政府组织考核验收,村干部、村代表、镇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8、验收单位(部门)出具验收报告,并有村导代表监督组织全体成员签字同意。
三、资金管理
1、村民筹资、集体积累、社会捐助的项目资金,于项目批复后及时缴入镇财政专户,实行分村专帐核算。
2、项目开工后,由村级提出申请拨付资金。
3、工程资金结算有3个方面:
一是工程完工验收由施工方填写验收表,经村、镇审核盖章,验收小组签字;
二是填写资金报帐申请表;
附施工合同等材料,报综改办备案;
由财政局划拨补助资金到镇财政专户。
三是财政所凭合同、验收表、资金报帐申请表、工程验收结算发票等资料按规定直付施工方(以合同标价为结算依据)。
四、档案管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