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炎刘镇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反馈函
在《炎刘镇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4月21日-2020年5月21日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各村街及镇直各单位的反馈意见,现予以正式发布。
关于印发《炎刘镇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
现将《炎刘镇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寿县炎刘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2日
炎刘镇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民政工作和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关工作部署、安徽省纪委《关于聚焦“两项目两资金”巩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纪办〔2020〕24号)及《寿县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寿社救组[2020]3号)等要求,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扶贫政策落实专项审计等反馈、发现的问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重点
(一)着力整治作风不实、漠视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排查是否落实主动排查困难群众、主动协助困难群众办理救助申请工作机制,是否存在推诿、刁难不受理、办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是否存在审核审批时限过长,效率低下问题,是否存在“宁可漏保也不错保”问题,是否存在“一刀切”简单化问题,是否存在经济状况核查不深入问题,是否存在“征地拆迁保”问题,是否存在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着力整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着力整治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精准落实不到位问题。
1、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整治“漏保”问题。聚焦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边缘人口、贫困老年人、重病患者、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清理排查,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等政策的全部纳入救助保障。对生活困难、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参照单人户将其纳入低保。对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予以纳入保障。
2、开展全面复核,切实整治“错保”问题。对所有在保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社会定救人员等进行全面复核,对经济状况、人口、年龄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相关救助保障条件的人员或家庭,及时退出保障;对符合条件,“户不保全”的,及时予以全部纳入;对低保家庭中的 A 类、B 类人员, 未按政策增发低保金的,及时予以纠正。
(三)着力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将近亲属备案制度建立和公示制度作为治理重点,排查是否对基层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会成员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检查各村居委在公开场所是否设立永久性社会救助保障公示栏,公示内容是否包括享受对象姓名、金额、困难原因、举报电话等,公示内容是否长期保存完整、清晰。
(四)着力整治资金发放监管不力的问题。全面排查各类救助保障资金发放是否存在错发,是否存在救助保障资金未直接打到救助保障对象卡上,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
(五)着力整治问题纠处不到位的问题。全面排查违规领取的救助保障资金是否足额追回、上缴国库,相关责任人是否问责。要建立完善问题线索协查协办、直查直办、重点案件转办督办机制,广泛收集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以查处促整改。要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对账销号。
(六)着力整治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全面排查各类救助保障规范办理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是否要按要求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是否按规定的时限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调查、审核并及时上报审批,是否按规定定期开展入户复核、信息核对,是否落实核对信息保密措施,是否机械使用核对结果、不进行入户走访调查核实,退出救助保障是否发送书面通知书,申请、审核、审批资料档案是否齐全、规范归档等,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数据是否齐全真实准确、即时更新,与业务报表、工作台账等相一致。
(七)着力整治特困人员照护不到位的问题。全面排查是否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特困供养机构,是否建立并落实乡镇村居干部定期走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制度,是否按规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等。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22日前)。镇政府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镇、村(居)干部学习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及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对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居)要结合入户核查,通过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资料、宣讲相关社会救助政策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相关社会救助制度的条件、申请审批程序等,引导社会各界全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及政策精神,切实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及公信力。
(二)自查自纠(2020年6月底前)。镇政府实行镇干部包村(居)负责制,每村(居)至少2名镇干部,以包村镇干为主(见附件4)。工作组要深入对象户,认真排查,填写《寿县低保对象复核认定表》(见附件1)、《寿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动态调整花名册》(见附件2)。各村(居)要在镇工作组的领导下,与镇工作组一起加强排查,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在保对象,及时按程序予以退出;对符合条件未纳入保障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同时结合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自查整改工作。
(三)督查检查(2020年7月10日前)。镇成立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见附件5),由镇人大主席、政协主任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定期对社会救助专项不治工作进行检查督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排查到位、纠处到位。县民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各乡镇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实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督促整改。
(四)总结提升(2020年7月底前)。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已解决的问题要防范反弹,尚未解决的问题要剖析原因、立行立改,并研究制定巩固和提升专项治理成效的具体措施。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由镇长赵昀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人员任成员(见附件3)。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实。镇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抓好督促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包村干部、村居“两委”干部、民政所长及社会救助经办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二)抓实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特别注重不受理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申请、社会救助办理时间过长、“漏保”、“错保”等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交账、验收不过关不收兵。
(三) 强化监督问责。要广泛运用各种渠道,收集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问题线索,对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问题,主动及时予以查处问责或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移交,做到警钟长鸣。对未主动查处问责的,予以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建立定期报告、通报机制。各村(居)要及时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镇民政所,镇民政所于每月5日前填写《2020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数据统计表》报送县民政局,于7月15日前向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组报送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附件:1.《寿县低保对象复核认定表》
2.《寿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动态调整花名册》
3.炎刘镇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4.炎刘镇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镇干部包村工作组
5.炎刘镇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督查
附件1
寿县低保对象复核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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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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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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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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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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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姓名 |
年龄 |
与户主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及 |
职业 |
年收入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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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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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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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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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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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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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属性 |
孤残:是( )否( ) |
单亲:是( )否(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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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情况 |
家 |
住房结构 |
所有权 |
家 |
电视 部 |
成 |
大学 人 |
家 |
水电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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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草房 ㎡ |
自有( ) |
冰箱 台 |
月支出 元 |
燃料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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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房 ㎡ |
公家( ) |
洗衣机 台 |
中学 人 |
大米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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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 ㎡ |
租住( ) |
空调 台 |
月支出 元 |
副食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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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 ㎡ |
其他( ) |
手机 部 |
小学 人 |
疾病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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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月支出 元 |
其他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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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固定就业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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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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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全年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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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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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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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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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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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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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饲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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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人数: 人;未成年人: 人; 重病: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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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劳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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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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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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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抚养、扶养人信息 |
姓名 |
年龄 |
与户主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及 |
职业 |
年收入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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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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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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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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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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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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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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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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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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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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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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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 小组 复查 结果 |
经对该家庭复核,复核结果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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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该家庭月收入合计为 元,月人均收入 元,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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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前,该家庭已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建议退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理由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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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员签名: 村主要领导签名: 镇包村干部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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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结论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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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寿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动态调整花名册
村(街): 报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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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低保证号码 |
户主 |
户主身份证号码 |
管理类别 |
原保障人口 |
现保障 |
现户月基础保障金 |
现人均补助金额 |
该户A类 人员人数 |
该户B类人员人数 |
现合计发放资金 |
原合计发放资金 |
变更原因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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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残人员(人) |
重病人员(人) |
老年人(人) |
未成年人(人) |
三级以下残疾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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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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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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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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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炎刘镇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赵昀(镇长)
副组长:王 军(人大主席)
魏文伦(政协主任)
高 考(党委副书记)
仇恒宝(纪委书记)
韩 梅(党委委员)
郝世平(人武部长)
王言明(宣传委员)
高 升(主任科员)
郑耐贤(副镇长)
王康武(副镇长)
黄 炜(副镇长)
成 员:金 东 王昌保 宋 瑾 邓祖想
任新彬 朱远军 龙 云 舒友彬
吴化元 代 玉 吴再阔 李海生
季 辉 刘 兵 朱立娟
各村(居)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韩梅任办公室主任,任新彬任办公室副主任,许士利为成员,负责日常业务处理,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所。
附件4
炎刘镇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
镇干部包村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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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保 村居 |
职 务 |
姓 名 |
包保 村居 |
职 务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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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涨村 |
组 长 |
王言明 |
新桥村 |
组 长 |
魏文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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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邓祖想 |
成 员 |
王昌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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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村 |
组 长 |
王 军 |
广岩 街道 |
组 长 |
王康武 |
|
成 员 |
代 玉、龙 云 |
成 员 |
李银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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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埠村 |
组 长 |
韩 梅 |
黄楼村 |
组 长 |
方良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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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许士利 |
成 员 |
沈光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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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楼村 |
组 长 |
黄 炜 |
谢墩村 |
组 长 |
高 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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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朱远军、徐 辉 |
成 员 |
李 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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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桥村 |
组 长 |
仇恒宝 |
三关村 |
组 长 |
高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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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吴化元 |
成 员 |
任新彬、金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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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井村 |
组 长 |
吴再阔 |
磨湾村 |
组 长 |
郑耐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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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舒友彬 |
成 员 |
宋 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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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刘 街道 |
组 长 |
郝士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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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金 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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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炎刘镇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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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督查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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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组 长 |
王 军 |
镇人大主席 |
船涨、三星、石埠、龙楼、李桥、圣井、炎刘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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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
仇恒宝 |
纪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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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任新彬 |
民政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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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祖想 |
纪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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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远军 |
扶贫办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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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组 长 |
魏文伦 |
政协主任 |
新桥、广岩街道、黄楼、谢墩、三关、磨湾 |
|
副组长 |
韩 梅 |
党委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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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宋 瑾 |
财政所长 |
||
|
平盼盼 |
团委书记 |
|||
|
许士利 |
民政科员 |
|||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