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刘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

发布时间:2023-11-09 11:08信息来源:寿县炎刘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全称:炎刘镇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站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编制本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收集辖区内各类环保信息,及时与基层环保信息员进行联系,负责拟定全镇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研究部署环保工作任务;

3、协助做好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及排污费征收工作;

4、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5、督促辖区新改扩迁建项目,及时做好环保手续报批、“三同时”环保验收,辖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

6、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

7、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

8、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辖区生态镇、生态村创建;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各项工作,保护生态环境。

9、扎实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建立村收集、组保洁、镇运转、县处理垃圾四级转运体系;

10、加强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11、承担镇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站所负责人:刘兵

办公电话:0554—4990025

办公地址:炎刘镇文广大楼一楼

邮箱:1586296397@qq.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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