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我镇疫情防控期间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将《炎刘镇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款物登记表(第一批)》向社会予以公示,受捐款物登记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15日下午17时,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炎刘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554-499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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