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淮南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7月8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淮府办〔2021〕16号),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淮南市低保标准:月标准671元/人。
2、2021年淮南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市辖区和凤台县城市年标准13680元/人,农村10468元/人,寿县另行制定;照料护理标准,市辖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20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400元,寿县和凤台县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