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基本服务标准
一、办理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五、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十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加快推进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建设,努力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附件: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20号):二、主要任务。(四)充分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和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
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4号):五、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十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推进全省直播卫星、有线电视、地面数字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附件: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
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60号):三、主要任务。3.科学有序推进直播卫星户户通工作。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要科学合理推进直播卫星户户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长期可靠运行。
二、承办机构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三、服务对象
农村群众
四、申请条件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有线未通达的农村地区且自愿购买接收设备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各县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所辖区域群众实际需求编制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统一组织实施。
七、办理时限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进行延续)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视免费(接收设备除外)。
九、咨询方式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公共服务处,联系电话:0551-62829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