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文件】关于印发《大顺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08:47信息来源:寿县大顺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顺政〔2024〕16号

 

 

关于印发《大顺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镇直单位、各村

现将《大顺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及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寿县大顺镇人民政府

                                                                            2024年314日

 

 

 

大顺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及任务清单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细化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现代治理能力水平,根据县级相关文件制定了《寿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清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大顺镇大顺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及任务清单》具体如下:

一、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健全组织领导,大顺镇人民政府镇长方涛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副镇长王寅分管责任人。督促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

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明确各包村点长为包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人。

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大顺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保障镇交通劝导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

 二、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

组织村全面摸排登记机动车、电动车(含二轮电动车,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变型拖拉机等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建立工作管理台账。对电动车三、四轮车落实“一车一档(编号)一手册”要求,喷涂严禁违法载人等标语。

三、落实交通安全劝导制度

组织交通安全劝导员对我镇4个重点路段进行交通劝导,严格落实在岗履职。同时结合群众出行特点,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在村内道路落实劝导工作“六必上”(重要节假日必上、学生上放学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民俗活动时段必上、恶劣天气时段必上)要求。

四、督促辖区学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督促学校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会同公安、教育部门,指导辖区学校落实校领导、班主任上放学时段在学校门口值勤,检查劝导骑乘摩托车、二轮电动车的家长及学生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确保头盔佩戴率达100%。拒绝乘坐三、四轮电动车。

五、督促全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督促全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对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导落实主体责任。

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每月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及时清理公路沿线影响行车视距的绿植及障碍物,发现道路存在路面破损及交通安全设施破损、移位、缺失的,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修复,并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台账。保障夜间照明条件,每周摸排路灯照明情况,及时维修损坏的路灯。对穿村过镇路段、因照明条件不足引发亡人事故的路口,路灯要“应装尽装”。 每周组织镇村干部清理整治占道摆摊”骑路集等安全隐患。动态摸排红白喜事、民俗活动,及时上门提醒不要占用道路,注意交通安全,必要时联系交警中队或派出所维持秩序。

七、清理违规销售非法电动车

组织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电动车、老年代步车销售网点等开展联合检查,检查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行为,劝导提示群众不要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来历不明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禁止销售网点在辖区销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    

八、开展入户走访精准宣传劝导活动,建设农村规范化固定式宣传阵地

组织镇村干部、管理员、劝导员走村入户、短信提醒等精准宣传。提醒机动车驾驶人要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要宣传交通法规,开展警示教育,让群众掌握交通法规,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按交通法规通行。特别是对 60 岁以上老人、五保户、精神失常人员,实行“一村一档”,严格落实包保监护,逐一上门发送安全教育函、一封信等普及交通安全防御性知识;尤其要劝导阻止70岁以上高龄人群驾车出村上路,杜绝“一车同载 3 人”等高危行为,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伤亡事故。

每个村至少刷写一处墙体标语、一处村口警示提示标牌,组建一支公益宣告讲队伍。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形成人人学法规,村村讲安全的浓厚氛围。让农村“大喇叭”、村委会成为常 态化传播交通安全知识、播放警示教育的阵地。

九、建立辖区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到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凡辖区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镇党政领导、村干部应到场,协助事故处理、矛盾化解、调处维稳等工作。针对事故暴露的安全隐患,牵头组织开展隐患整改,原则上一周以内消除隐患。对未按规定履职人员进行倒查问责。

十、建立镇村道路交通安全量化考评制度

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日常考评制度,同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乡镇村居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乡村振兴考核等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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