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顺镇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16 18:37信息来源:寿县大顺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做好我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要求根据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摸底排查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各村摸底上报和现场核实情况,2023年危房改造任务4户,要求于8月底前全部竣工并完成资金打卡发放;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有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及时帮助群众申报办理,确保应享尽享。   

二、改造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改造对象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2.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农户且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三、改造方式

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对于农户类型,需提供由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要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一并上传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一)重建:拟改造的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户的旧房必须及时拆除。

(二)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经鉴定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进行修缮加固

具体实施中,禁止将补助资金单纯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

四、资金来源

2023年危房改造项目主要使用中央及省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实施时限

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及时录入农村危房改造系统。要尽快落实任务,履行工作程序,倒排工期,确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并将资金打卡到户。

六、工作要求

1、严格申报程序。农户本人向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强化工程监督。强化改造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禁空斗墙、12公分单砖墙等不规范操作,确保改造后的房屋质量安全。

3、加强组织培训。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并为农户对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4、完善信息系统。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账,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5、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对于虚报、一户多报以及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户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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