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顺镇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查三审”制度
大顺镇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查三审”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镇政务公开网站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三查三审”责任
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把方向导向,增强宣传实效,提升推送效果,持续净化网上舆论生态,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严格落实“一信息一审核”要求,并建立信息发布登记台账,后方可进行发布。各办站所和镇直单位分管领导为信息公开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和审核员是直接责任人,各办站所和镇直单位稿件编辑人员和发布员为具体责任人,“三查”责任人员都必须明确无误地签署个人意见并进行“三审”。
二、规范“三查三审”流程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查三审”制度,从政治导向、语言文字、政策法律等各方面把关。
(一)初审(一查一审)。各办站所、单位稿件编辑人员要认真撰写信息,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逐字逐句审读,对字、词、句认真细致把关,防止出现错字、病句等错误,保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网站发布员要按照程序在进行发布。
(二)复审(二查二审)。镇二级机构负责人负责把好公开信息的政策法律事实关,在全面把控文稿内容的基础上,对字、词、句认真细致把关,对信息稿件的文字规范、政策依据、发布价值以及信息安全性进行审核。网站审核员要认真对敏感词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后进行审核发布。
(三)终审(三查三审)。镇分管领导重点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从全局高度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政策法规、信息安全作出最终判断。特殊稿件经主要负责人不能作出最终判断的,应请示上级有关部门之后再作判断。终审通过后,由发布员和审核员按照程序进行信息发布。
三、严肃“三审”纪律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发布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严禁发布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严格执行保密法规要求,要按规定填写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发布。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把“三查三审”工作情况纳入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考核内容,对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个人,将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