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文件】刘岗镇安全生产隐患起底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刘发﹝2025﹞13号
关于印发《刘岗镇安全生产隐患起底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刘岗镇安全生产隐患起底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中共寿县刘岗镇委员会
寿县刘岗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刘岗镇安全生产隐患起底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淮南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总体方案》及寿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寿县安全生产隐患起底排查整治总体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在全镇范围内常态化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拉网式、地毯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将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推深做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排查整治时间
大起底排查时间为两个月,日常排查整治即日起至年底。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四、排查整治方式
(一)大起底排查期间,镇领导班子成员要负责对分管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一线排查,分析研判,整改调度和闭环管理。包村的镇领导要带队赴村督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各村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负责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检查的问题隐患同步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核查处理。镇安委办根据实际情况,提请镇纪委、效能办督查组下沉各村督导检查安全生产隐患起底排查整治开展情况。
(三)镇级成立十四个行业领域排查整治组,排查整治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2024年组建的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组继续保留,按镇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工作。
(四)各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整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突出抓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突发安全事故(含防震减灾)应急逃生演练。
五、排查组成员及分工
第一组 工业和商贸领域
组 长:郝绵帆
牵头单位:经发办
成员单位:应急办、刘岗派出所、各村
第二组 建筑施工、燃气、城市供水、自建房领域
组 长:魏仁义
牵头单位:镇住建办公室
成员单位:刘岗市监所、刘岗派出所、农经站、各村
第三组 消防领域(含厂房仓库消防、“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洗浴场所等)
组 长:张 义
牵头单位:镇综治中心
组员单位:刘岗派出所、各村
第四组 校园(校车)、校外培训机构领域
组 长:张娜娜
组长单位:刘岗学管中心
组员单位:刘岗派出所、各村
第五组 交通运输(公交车辆、邮政、水上等)领域
组 长:郝绵帆
牵头单位:畅通办
成员单位:刘岗派出所、各村
第六组 公共场所和道路交通安全领域
组 长:郝绵帆
牵头单位:刘岗派出所
组员单位:畅通办、经发办、文广站、各村
第七组 文化旅游领域
组 长:陈传侠
牵头单位:文广站
成员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村
第八组 特种设备领域
组 长:郝绵帆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
成员单位:经发办、各村
第九组 民政领域
组 长:杨 腊
牵头单位:民政办
成员单位:派出所、各村
第十组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
组 长:杨 腊
牵头单位:应急办
成员单位:刘岗派出所、各村
第十一组 电力、油气长输管线领域
组 长:郝绵帆
牵头单位:经发办、供电所、各村
第十二组 水利(含农村供水)领域
组 长:陈传侠
牵头单位:镇水利站、各村
第十三组 卫生健康领域
组 长:魏仁义
牵头单位:卫健办
成员单位:刘岗市监所、刘岗卫生院、各村
第十四组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组 长:杨 腊、魏仁义
牵头单位:刘岗市场监管所
组员单位:卫健办、食安办、经发办、各村
六、排查重点
(一)工贸领域。排查整治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场所和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以及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爆炸防控措施和控爆方式,未按照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等突出问题,防范工贸行业粉尘爆炸事故风险。杜绝涉氨制冷企业“生产场所使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独立操作间或操作间作业人数超9人”两类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确保涉氨制冷企业生产安全。
(二)住建领域。1.建筑施工领域。排查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任意压缩工期;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坍塌、防坠落、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聚焦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开展排查整治。
2.燃气领域。排查整治燃气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配送及随瓶安检制度落实情况,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管道燃气管网、表具、表箱锈蚀老化等“带病运营”问题。
3.自建房领域。聚焦“四无”自建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问题,排查整治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学校和医院周边、安置区、重点大型项目附近、工业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情况。排查整治房屋结构、燃气、消防安全情况;改变房屋结构、改扩建、装饰装修以及地下空间开挖等情况;改变用途,特别是将住宅改为酒店、饭店、浴池、宾馆、超市、学校、娱乐场所、加工用房等情况。
(三)消防领域。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隐患,核查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封闭,消防设施停用、损坏,消防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四)校园(校车)领域。排查整治学校、服务运营单位校车驾驶员资质、定期检查维护、配备安全设施、遵守交通规则情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寄宿制学校等消防设施与器材、疏散通道、疏散指示、电气设备完好情况;校园食堂使用燃气、液化气、醇基燃料和食品安全情况;校园建筑结构安全情况、防雷设施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情况;校园周边交通标识设置、安防等情况。
(五)交通运输领域(公交车辆、邮政、水上等)。排查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桥隧、连续陡坡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情况,危化品运输车辆监控及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等问题。
(六)道路交通领域。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及校车安全,包括检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和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学生情况;检查运输企业,查看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及驾驶人信息、车辆检验维保记录和安全性能,突出“大龄”车辆。检查跨界运输,检查车辆随车配套设施的种类和数量是否按照要求配备齐全(灭火器、安全锤、三脚架等);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安全隐患,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检查运输企业学习教育情况,重点检查校车企业是否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组织驾驶员及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检查农村幼儿园用车情况,重点检查超员和违规拼用“黑校车”。
(七)文化旅游领域。A级旅游景区。排查大型游乐设施、游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日常检查情况;设备突发故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情况;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检查维护、抢险救生设备配置、危险地段安全警示(防护)设施设置情况;森林防灭火工作、防溺水应对等情况。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排查落实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情况;全面落实旅行社用车“五不租”,依法依规包租车辆、签订正式合同、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落实导游专座等情况;旅行社和导游的安全教育培训、购买责任险等情况。旅游星级饭店、旅游等级民宿。排查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安全巡查台账、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房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等情况;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检验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排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配备运行维护保养、疏散通道畅通、房屋安全管理、食品卫生措施、应急预案制定、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等情况。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排查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制定、消防培训演练、消防设施配备运行维护保养、疏散通道畅通、房屋安全管理等情况。大型演出活动。排查落实公共安全治理、风险研判、安保工作指导等情况。各类文化、旅游节庆演出活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建立管理责任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抓好安全责任落实。
(八)特种设备领域。排查整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九)民政领域。养老服务机构。重点排查消防设施设备不达标、存放易燃易爆物、堵塞消防通道、建筑材料防火等级不达标,以及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供暖设施设备、燃气设备等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等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按要求落实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是否按要求严格管控食材来源,进行食品留样;是否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养老机构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是否对判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养老机构建筑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消除隐患,是否加强自建房增量隐患的定期排查和房屋安全鉴定。老年食堂和助餐点。重点排查燃气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自动切断装置、灶具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是否合规使用气源。排查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备案证明是否合法有效,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是否按照原料控制相关要求,做好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和贮存过程管理等工作。儿童福利机构。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排查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排查儿童宿舍、食堂、档案存放场所和配电柜、电线线路、燃气管道、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是否按要求落实施工安全管理、走读就学儿童管理服务等工作。殡葬服务机构。聚焦油气储存设备、火化机、电油气管线、遗体接运车以及遗体存放室、骨灰寄存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围绕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处置、祭扫等环节,排查制度落实是否严格、防范措施是否严密;重点关注清明、春节等时段,强化野外祭扫用火管控,落实文明祭扫、防火宣传、重点区域巡护等工作。救助管理机构。排查是否配备安检技防设施设备,是否加强受助人员入站安检、在站服务、离站安排、接送返乡、落户安置等环节的风险防范;是否落实生理智力障碍受助人员应急逃生教育和疏散演练工作等情况。
(十)危险化学品领域。排查整治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各环节风险管控情况,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理危险废物等问题,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
(十一)电力领域。排查整治“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水平和监测监控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筑、高大树障等情况;输电线路周边堆放易燃物情况;设施设备安全巡检、维护保养情况;高空作业、带电作业、动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人员定期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电力建设项目“以包代管”情况。
(十二)水利领域(含农村供水)。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重点检查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吊装、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重点堤防、河道、涵闸、泵站水域设置警示标识,防范溺水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农村供水安全。检查供水管道、水处理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情况、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十三)卫生健康领域。教育培训情况。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情况、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存储、使用、废置管理培训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检查消防栓、灭火器、烟雾报警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标识等是否完好;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检查消防逃生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危化品、氧气安全。重点检查医疗废弃物、易燃、有毒有害化学品处置情况。
(十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整治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生产环境、生产布局、生产过程控制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两超一非”、虚假标注标识、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问题。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整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三无”食品、肉类销售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未公示、农兽药残留超标、特殊食品混放销售等问题。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整治学校、养老院等集中供餐单位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使用禁用、限用食材加工餐食,用餐、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差、防鼠措施不全、加工操作过程不规范等问题。医疗器械生产环节。重点整治贴敷类医疗器械及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过程非法添加及标签说明书与备案不一致问题。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环节。严查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贮存、销售等环节,防止非法渠道购进,重点整治超范围经营、执业药师挂证、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网络销售假劣药品、销售国家各省药监局通报的不合格化妆品等问题。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精心部署安排。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此实施方案,各村、镇直各单位要下沉监管力量,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组织监管人员深入现场、直插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
(三)强化方案实施。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本方案,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要坚持每天排查隐患,所有隐患要现场交办。每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要在当天下午3点前报送至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筑牢群防群治安全生产防线,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载体公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电话,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广大人民群众检举安全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引导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五)强化督促整改。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严格监管执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企业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企业非法违法行为。
(六)严格督查问责。镇安委办将会同镇纪委、效能办开展暗访暗查,对各村、镇直各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警示通报约谈。县安委会办公室也将对我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警示通报约谈,并将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
中共寿县刘岗镇委员会
寿县刘岗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