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文件】刘岗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刘发﹝2024﹞98号
刘岗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动摇。不得随意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界限。
(二)要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调整承包地,不得强行收回农户承包地搞“反租倒包”。
(三)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得回避矛盾搞“一延了之”,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搞“确权确股不确地”。
(四)要坚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统筹考虑、循序渐进,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安宁。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宣传培训
加强宣传引导,采取会议、广播、入户、发放一封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广大农民全面准确了解党和国家的延包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镇村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级培训,熟悉业务,掌握延包工作要求,维护好、实现好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确保延包工作稳步稳妥推进落实。
(二)全面开展摸底调查
要准确掌握本村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全家进城落户、外嫁女、“五保户”以及整户消亡、整户无地等情况,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各乡村按照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合同签订起止时间,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计算,承包期再延长30年(如二轮土地延包期限截止时间是2025年9月30日,二轮延包期限就是2025年10月1日--2055年9月30日)。
(三)落细延包工作规程
按照农业农村部延包试点工作规程确定的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程序规范开展延包工作。
1.成立机构。镇、村要成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专班及工作机构。各村要组织各村民组召开村民(农户代表)会议,推选成立由党员、村民组长、“五老”及群众代表等3-5人组成的延包工作小组。
2.摸底核实。印制入户调查表,由村包组干部牵头,以延包工作小组为主体,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开展摸底核实,确保不漏一户,并过录汇总。主要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承包地变化情况,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开荒地、机动地等情况,存在的纠纷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农户延包意愿等。
3.制定方案。
(1)制定镇村工作方案。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拟定乡镇、村延包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及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在所涉区域范围内张榜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结束后,延包试点工作方案分别经村党(总)支部扩大会议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上报镇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
(2)制定分组延包方案。根据摸底核实情况,梳理各类问题。各延包工作小组召开村民(农户代表)会议,按照二轮土地延包政策,明确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商讨问题处理办法,逐一化解延包中的矛盾,分组拟定延包方案(草案)。各延包工作小组召开村民(农户代表)会议,讨论表决组延包方案,明确组延包人口确认办法、延包方式等内容,经组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农户代表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在各村民组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无异议后,各村的分组延包方案逐级上报审查,由镇政府组织审核并批复。对批复后的延包方案在各村民组张贴公告。
4.开展调查。要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逐户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核实,根据摸底核实汇总情况,对田块和家庭成员等信息有变化的农户,根据实际情况在网签一体化平台上修正;对于未开展土地确权的承包地延包,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有关规定,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形成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由各延包工作小组成员组织农户,对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进行最终确认,并在信息公示表上签字盖章。
5.审核公示。调查成果(信息公示表)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
6.签订合同。根据公示结果,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更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数据,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生成电子合同文本,并组织开展合同网签。
7.完善证书。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
8.资料归档。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归档。
(四)全面开展合同网签
依托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或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网签一体化平台,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做好合同网签工作,推动实现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在二轮延包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电子证照发放,实现农户通过“皖事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的查询。
(五)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机制。土地承包合同直接顺延的,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依据承包合同记载的信息办理登记,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注记载,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作出相应变更。严禁统一换发证书,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
延包试点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当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镇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与安全。各村要把本次二轮延包档案资料纳入村级档案管理。
三、进度安排
2025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镇、村成立工作专班、宣传培训、调查摸底等工作。
2025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村民组延包方案制定工作。
2025年6月底前,整体完成合同网签。
2025年11月底前,做好镇、村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存备份、移交归档,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更新与不动产登记衔接,做好迎接上级验收等工作。
2026年,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突出问题,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稳妥有序开展延包工作
1.坚持延包原则。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30年。延包试点不得随意改变集体所有权界限,不得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得回避矛盾搞“一延了之”,不得强行收回农户承包地搞“反租倒包”。合同到期后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延包。
2.稳妥解决农户无地少地问题。集体机动地、依法开垦土地、集体依法收回以及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等,优先保障二轮承包期间无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鼓励通过集体收益分配、流转租金补贴、提供就业岗位、纳入社会保障等方式,妥善解决无地农户和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
(二)严格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参与延包。新增人口依法依规按章程确认成员身份。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要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户内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承包地处置,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解决。合户、分户要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仅限于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间,做到合法合规。合户原则上仅适用于二轮承包时为同一户,防止以合户之名规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承包地。
2.依法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充分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赘婿等特殊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健全跨区域协调解决工作机制,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
3.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鼓励有稳定非农职业或者稳定收入来源、享有城镇社会保障的进城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
(三)继续稳定农户承包地
1.严格把握承包地小范围调整。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镇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2.严格管理机动地和新增地源。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且不得新增。通过依法开垦、复垦及土地整理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作为新增地源管理,依法明确土地所有权和地类。新增地源能够采取家庭承包的,要依法承包到户。严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名,违背农民意愿强行留归集体经营。
3.严格控制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坚持确权到户到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已经确地到户的原则上不确股,继续延包到户。对于延包时确需确股的,严控范围,严格报批。
4.保障流转土地稳定经营。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大托管”工作,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承包农户和受让方充分协商,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延期后土地续租事宜,以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对流转土地,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依法保障农户及服务主体权益。
(四)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1.妥善处置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颁证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占用承包地建房、承包地退耕还林、承包地权属纠纷,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及时稳妥解决延包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密切关注延包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各村要结合实际妥善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延包工作不出问题。要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的属地责任,二轮延包期间,各村要“确保一般问题不出村组、重大问题不出乡镇,不得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
五、保障措施
加强党对二轮到期延包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县级指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县乡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要深刻认识开展延包试点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维护好、实现好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保证农村长治久安。对组织不力,影响土地二轮延包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镇纪委将严肃追责问责。延包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
附件:刘岗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专班
中共寿县刘岗镇委员会
寿县刘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刘岗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试点工作领导专班
组 长:陈 勇(党委书记)
张兴忠(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军(四级调研员、人大主席)
方良保(四级调研员)
郝绵帆(党委副书记)
张娜娜(党委副书记)
陈传侠(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 义(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高 静(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顾佳卉(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魏仁义(副镇长)
杨 腊(副镇长)
胡金和(一级主任科员)
汪湘湖(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权金传(党政办主任)
刘 桃(纪委副书记)
陈黎明(工会主席)
郝泽平(民政所所长)
王朝彬(综治中心副主任)
李 明(应急办主任)
徐晓夏(经发办主任)
孔祥龙(乡村振兴工作站站长)
顾 涛(团委书记)
李 勇(财政所所长)
张落实(农经站站长)
张庆桥(人社所所长)
徐建文(卫健办主任)
张以群(生态环保站站长)
陈秀梅(水利站站长)
汪茂兵(司法所所长)
李海生(派出所所长)
各村党总支书记
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承担日常工作。张娜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落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吴宝同、吴爱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一、业务指导组
组长:张娜娜;成员:张落实、吴宝同、吴爱。
二、法律服务组
组长:张义;成员:汪茂兵。
三、矛盾调处组
组长:张义;成员:王朝彬。
四、督查指导组
郑岗村组长:陈 勇;副组长:汪湘湖,成员:徐晓夏。
塘面村组长:张兴忠;副组长:胡金和,成员:王朝彬。
刘岗村组长:王 军;成员:孔祥龙。
三义村组长:方良保;成员:陈黎明。
上楼村组长:郝绵帆;成员:顾 涛。
双枣村组长:郝绵帆;成员:李 明。
陈楼村组长:张娜娜;成员:张落实。
付楼村组长:陈传侠;成员:徐建文。
烟店村组长:张 义;成员:张庆桥。
沈郢村组长:高 静;成员:张以群。
大拐村组长:顾佳卉;成员:陈秀梅。
眠虎村组长:魏仁义;成员:刘 桃。
汤岗村组长:杨 腊;成员:郝泽平。
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者担任,不再另行下文。
刘岗镇党政办 2024年 12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