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岗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14:22信息来源:寿县刘岗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s://www.shouxian.gov.cn/public/content/1260514867)。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寿县刘岗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寿县刘岗镇人民政府二楼,邮编:232222,电话:0554-3178223,传真:0554-3178014)。

一、总体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力支持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寿县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建立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透明,主动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修定、测评整改等,增强公开工作实效,切实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镇依照《寿县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要求,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设置本级政府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等一级目录,2024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1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根据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答复格式。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我镇依照《寿县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规范刘岗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定,健全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

2、规范性文件梳理发布、现行有效文件梳理发布及纳入全县政策库文件情况:2024年,我镇无规范性文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规定,统一规范规范化建设刘岗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紧紧围绕我镇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内容,对涉及的法规政策、部门文件、救助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等及时予以公开,并加强与政务媒体的联动,全面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信息发布,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

一是按照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镇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办。二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建设等同研究、同部署,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个别村对政务、村务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时效等方面的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工作的互动性还不够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开展以下举措进行完善:

一是对标省、市、县要求提升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强化工作措施和服务理念,更好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个性化合理需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提高工作内部指导和工作内部监督。

二是及时、主动地更新本单位相关资料,不断丰富各类型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面,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理顺工作机制,推进内部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文件,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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