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边缘户等帮扶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边缘农户帮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办〔2018〕21号)和《关于2014和2015年度脱贫户及2021年度新识别突发严重困难户享受〈寿县边缘农户帮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寿农组〔2018〕3号)精神,现将2021年边缘户等帮扶资金862.9646万元,下达给你们,请你乡镇抓紧开展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2022年6月底前未完成资金拨付的,结余资金一律收回县财政。
2021年11月16 日
寿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