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庵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回头看”排查整治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河湖水域及岸线管理,建立健全河湖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做好全镇河道及湖泊水域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升河道水质有效改善河道水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茶庵镇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强化水域岸线的利用保护和监管,实现河湖滩地水域无违章占用、堤(河)岸周边无垃圾杂物、河道畅通无障碍、河湖沿线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杜绝江河湖泊管理范围内的违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影响河流健康生命的现象发生,推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完善河湖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等举措,达到提升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河湖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实现堤容堤貌(河道岸线)完好整洁,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规范有序,进一步提升河道沿线水生态效益,全面改善河湖水质和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整治范围
重点对镇境内湖泊、渠道及中小型水库进行整治。
三、工作重点
(一)涉及河湖管理的违法行为。包括在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高杆作物;在江河、湖泊、水库、渠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围垦造地、圈圩养殖、占地修坟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二)涉及河湖建设项目管理的违法行为。包括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房屋和其他水工程、桥梁、码头,铺设跨河管道等;或者虽经批准但未按批复方案建设的上述工程设施。
(三)涉及水工程管理的违法行为。包括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设施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活动;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弃置砂石、淤泥、爆破、钻探、打井、采石、取土、修坟、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等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8年10月10前)。2018年10月10前出台茶庵镇河湖水域及河道岸线专项整治方案。围绕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及工作措施等。
(二)调查摸底(2018年10月20日前)。镇河长办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列入专项整治的河流全面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占用沿河滩涂岸线、私搭滥建、取土、修坟、乱倒乱排、渣土及其他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妨碍河道行洪等活动进行调查摸底,并分类整理归档。
(三)分类整理及集中整治(2018年11月1日前)。依据水法律法规及河道管理有关规定,镇河长办根据全面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并下发督办单。同时,要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将河道岸线管理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按时整改到位的,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整改任务的时间节点。各村要充分利用此次集中整治契机,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域及岸线管理,积极探索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模式,确保不反弹。
(四)复查(2018年11月30日前)。根据各行政村(街道)河湖水域及岸线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镇河长办适时将组织人员对各河段水域岸线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并作为年度考评的主要依据。
(五)年度总结(2018年12底前)。各村委对全年河湖水域岸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镇河长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各责任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提高认识,责任分工明确,各项措施到位,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监管。对于在河湖水域及岸线范围内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落实具体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宣传本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通过设置宣传牌、警示牌、板报、标语等方式提高全民水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配合,营造保护水环境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总结经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作为全镇考评“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注重河湖管理水平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河道岸线管理长效机制。
寿县茶庵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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