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庵镇关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低收入认定等审核确认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6-24 15:19信息来源:寿县茶庵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茶庵镇关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低收入认定等审核确认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与制定依据

   为深入落实上级社会救助改革部署,规范我镇低保、特困供养、低收入人口全流程审核认定工作,寿县茶庵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办〔2021〕33 号)、《寿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寿民〔2024〕1 号)、《寿县临时救助工作操作细则》(寿民〔2024〕2 号)等县级文件,结合茶庵镇基层治理实际,制定印发茶政〔2026〕20 号实施方案,统一全镇社会救助受理、核查、评议、审核、动态管理标准,打通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最后一米”。

   二、总体工作目标

  1. 权责清晰闭环办理:明确镇、村两级分工,由镇政府承担低保、特困、低收入人口申请受理、经济核查、初审、审核确认主体责任,村 “两委” 协助开展基层摸排与落地服务,严格在规定时限办结救助流程。
  2. 精准救助提质增效:规范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联审联批、公示全流程,杜绝漏保、错保,提升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
  3. 便民服务优化体验:简化群众办事环节,主动协助行动不便群众提交申请,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核心职责划分(镇村两级责任清单)

(一)村级:源头排查、一线落实

  1. 责任主体:包村点长、村党组织书记为村级第一责任人;村 “两委” 包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
  2. 核心工作职责
    • 主动排查:常态化走访摸排困难群众,做到困难对象早发现、早上报;
    • 协助申请:对无自理申请能力的群众代为提交救助材料;
    • 入户核查:2 人以上联合入户调查,近亲属需执行回避制度,调查人员签字背书;
    • 民主评议:对存疑申请组织 9 人以上单数评议,村委会成员占比不超 1/3,相关利害关系人回避;
    • 公示宣传:落实两次公开公示,做好政策宣讲、文书送达、一户一档档案初审;
    • 动态上报:跟踪救助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及时上报变更、核减、取消材料。

(二)镇级:统筹审核、联审联批

  1. 经办窗口:镇为民服务中心(原民政所)统一受理村级申报材料,材料不齐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统一对接县民政局开展家庭经济信息核对。
  2. 联审机制:成立由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民政、财政、纪委、乡村振兴、医保、各村书记、包村点长为成员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小组,每月至少召开 1 次集中审核会,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初审意见提交镇党委 / 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
  3. 日常管理:组织年度入户复核、对象动态核查,规范全镇救助档案管理,统筹信访处置、政策解释、监督检查。

四、全流程操作程序重点解读

(一)救助申请认定流程(新申请对象)

  1. 自主申报 + 书面承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如实填报收入、财产,签署信息真实承诺书,并授权政府核查家庭经济状况。
  2. 村级首轮入户核查:村书记、包村点长、包组干部 2 人以上入户,签署调查记录,完成第一次村级公示。
  3. 镇级受理 + 县级数据核对:村民政协理员统一上报材料;镇为民服务中心初审后,提请县民政局开展不动产、车辆、工商、社保等信息交叉核对。
  4. 复核与民主评议:县级核对反馈后,镇、村联合入户复核;对存疑对象召开村级民主评议会,形成评议记录并二次公示。
  5. 镇级联审确认 + 公示:联审联批小组出具初审意见,经镇党委会议审定,在镇政府官网长期公示后完成救助资格确认。

(二)年度核查与动态管理(在册救助对象)

1. 分类定期核查制度(差异化管理)

  • A、B 类低保家庭:每年核查 1 次
  • C 类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 1 次
    核查均要求镇包点干部、村 “两委” 入户,填写调查表,召开村民代表评议;对取消保障对象书面送达告知书,保留长期公示记录。

2. 动态退出、变更机制

出现以下情形,村级第一时间摸排上报,镇民政所及时办理提标、增人、核减、取消手续,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动态台账报县民政局备案:
  1. 家庭人口增减、婚嫁、就业致收入大幅上涨;
  2. 购置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家庭财产超出认定标准;
  3. 家庭收入稳定超过低保、低收入认定标准,不再符合救助条件。

五、四项重点工作保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民政为民责任

低保、特困、低收入认定是落实兜底保障、巩固民生底线的核心工作,各村、镇直单位必须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排查,主动化解群众信访疑问,把救助服务落到群众家门口。

(二)强化组织领导,固化联审联批机制

  1. 实行分层包保责任制:镇长统筹全镇、包村点长包联各村、包组干部负责村民组;
  2. 联审小组人员实行自然更替机制,领导岗位调整后由继任人员自动接任,无需重新发文。

(三)落实经费与硬件保障

镇财政将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配齐办公设备,保障入户走访、档案印制、政策宣传、核查评议等工作正常开展。

(四)严明纪律监督,严防违规乱象

  1. 禁止行为清单:严禁人情保、关系保,杜绝漏保、错保;严禁群众虚构信息骗取救助资金;严禁工作人员截留、挪用救助补助;
  2. 追责问责机制:对履职不力、徇私舞弊、敷衍应付、审核走过场的工作人员、村负责人,依规严肃查处,同步上报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六、政策实施亮点总结

  1. 流程闭环、全程留痕:入户、评议、审核、公示全部签字存档,两次村级公示 + 镇级官网公示,全程公开透明;
  2. 分级核查、精准管控:低保对象分 A/B/C 三类差异化定期复核,实现常态化动态监测;
  3. 镇村联动、主动发现:强化村级一线排查责任,变 “群众上门申请” 为 “干部主动摸排”;
  4. 联审联批、多方监督:整合民政、纪委、财政、乡村振兴多部门联合审核,纪检全程参与监督,筑牢廉洁防线;
  5. 权责清晰、便于落地:明确镇村两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出现问题可精准倒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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