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庵镇资产出租公告
茶庵镇资产出租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部分房屋面向社会分别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茶庵镇房屋出租项目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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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物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租赁 期限(年) |
底价(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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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一) |
石吴路西,原卫生院大门北侧(现为杨松承租) |
57.3 |
5 |
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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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二) |
石吴路西,原卫生院大门南侧,(现为杨亚夫承租) |
114.7 |
5 |
1.4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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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三) |
茶庵镇政府北,石吴路东侧(现为杨楚承租) |
54.72 |
5 |
0.8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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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四) |
茶庵镇政府北,石吴路东侧(现为杨芍承租) |
82.09 |
5 |
1.3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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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五) |
茶庵镇政府北,石吴路东侧(现为权奎良承租) |
54.72 |
5 |
0.8865 |
三、竞租人资格: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11月26日前,竞租人须在该期限前自行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相关要求,评估可能带来的利益和风险。
五、参与方法:意向竞租人为法人的携带法人证书、授权书及身份证件,意向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携带身份证件于2025年11月27日8时30分到茶庵镇三楼小会议室参与竞租活动。本项目现场公布报价,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为竞得人。注:有效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报价。
六、其它要求:
1.本项目租金为年付制,承租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付清首年租金,并在之后每年12月份付清下一年度租金;
2.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
3.承租方不得擅自装修、装饰、拆改变动房屋或改变其主体结构;
4.承租方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违规行为;
5.承租方须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一次性向茶庵镇交纳履约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杨睿
联系电话:0554-3169001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