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庵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23 09:33信息来源:寿县茶庵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茶发〔2024〕31号

 

 

关于印发《茶庵镇2024年秸秆禁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茶庵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经2024年5月21日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寿县茶庵镇委员会

                       寿县茶庵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茶庵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 ]24号)和寿县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属地管理、综合治理,采取常态化管理和集中攻坚相结合的模式,着力控制秸秆露天焚烧,持续深化和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目标任务

继续实施全镇全年全区域秸秆禁烧,遏制午季(2024年5月1日0时至2024年8月31日24时)、秋季(2024年9月1日0时至2025年4月30日24时)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行为,其中5月20日至6月30日、9月20日至11月20日以及重大活动保障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为重点时段,力争实现全年卫星遥感监测和省市县巡查督查“零火点”的总体目标,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秸秆禁烧是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任务,直接关系空气质量改善,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 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决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现象,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包保机制

1.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村党总支、村委会是本村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村的领导班子成员、镇驻村工作人员与所包村实行责任捆绑,切实履行禁烧时段的包保责任。全面落实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实行镇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村民组、村民组包田块的包保责任制,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各村要根据镇《禁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管用的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法,进一步明确“两委”干部包保范围、工作职责、巡查安排、险情处置、处罚措施,真正把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细化村民组组长责任,负责本组的群众思想动员、低茬收割粉碎等工作。充分发挥村级网格员的作用,明确责任、明确区域,将网格员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宣传禁烧、带头支持禁烧、发现焚烧现象及时报告、参与扑救火点和协助寻找焚烧人员纳入网格员绩效考核,各村可以给予相应工作补助;对于禁烧工作不支持不参与的要扣除相应绩效,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2.建立技防和举报制度。综合利用科技手段,加强无人机、高空瞭望系统在禁烧工作的运用,启动禁烧视频监控系统智慧化系统。镇禁烧视频监控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多视合一监控中心,做好值班监控纸质登记工作,严格监控值班值守报告制度纪律,对发现的疑似火点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反馈并跟踪处置情况,经核查属实的纳入镇火点统计和处置。各村要充分利用监控平台、禁烧看守房,安排专人24小时实时监控,对发现的火点,要及时迅速调集人员赴现场扑灭并依法查处。畅通“12345”市长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实行火点举报有奖制度,实名举报并被认定组认定的火点,认定组在2小时内现场核定,若发生火点2小时内未举报,视同放弃;镇有奖举报电话: 1585590049,举报焚烧火点的经认定组认定属实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放火人员的经核实属实的奖励举报人2000元;举报同一事件的按照举报时间为准,奖励首次举报人。为举报者保密,举报奖金实行非实名发放。既焚烧又举报的按恶意纵火论处。

3.加强日常监管巡查。镇成立督查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组长,对全镇八个村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全面督查。督查组重点督查禁烧措施落实、禁烧取得成效、辖区有无火点、干部在岗在位、履行职责、下村巡查情况和禁烧看守房人员在岗情况,督查结果通过工作群、手机短信方式及时通报全镇。

各村街尤其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管控,对街道建成区、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以及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各村街加大巡查工作力度,重点督查秸秆禁烧工作和干部在岗在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要成立应急小分队,配备铁锨、扫帚、干粉灭火器等灭火器材和交通工具,第一时间发现火点,第一时间扑灭、第一时间追查、第一时间处罚。各村要合理设置禁烧看守房位置,安排人员值班值守,采取盯田块收割、盯机械作业,做到边收割边翻犁。

4.倡导移风易俗。借助各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持续开展禁烧宣传教育,通过倡议书、通告、标语、宣传车以及手机短信、科技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村、组开展宣传动员,让广大群众充分知晓法律法规,充分认识秸秆禁烧的危害。尤其要加大移风易俗宣传,杜绝祭祀焚烧造成的田地过火引燃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大安全知识普及,防止农机失火引燃秸秆等火灾事故的发生。千方百计引导群众自觉承担禁烧的责任和义务,做好责任田秸秆、杂草的收整拉运,切实清除地块焚烧源。及时公开秸秆焚烧火点情况,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5.加大执法力度。镇驻村工作组、各包组村干部要增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做到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全天候、全区域监控,重点禁烧时段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对“第一把火”要严加防范,坚持露头就打、顶格处理,从重查处,“第一把火”的处罚不低于2000元,同时还要缴纳不低于1000元的保证金并确保本村民组不再点火。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扑灭,采取黑斑倒查、点火必究、举报必查,追究焚烧人责任,并倒查追究村民组、村委会和镇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对故意焚烧的从严处理,对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理,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措施

1.落实分类管理,消除焚烧隐患。要实行非托管田块秸秆全量还田。对所有非托管田块原则上必须进行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割茬高度低于10厘米,秸秆粉碎长度小于5厘米。各村要通过加强农机管理、全天候督查、强力推进,确保非托管田块秸秆全量还田措施落到实处。2024年秋季对符合收割条件的农机收割手落实保证金制度。科学推进托管田块打捆离田对托管田块具备较好机械打捆条件的,要大力推进秸秆打捆离田;对机械打捆条件较差、打捆效益不高的,各村要根据田块情况,能打捆的尽量打捆,打捆困难的要提前安排粉碎还田。

2.切实做到“四离一集中”。为防止产生焚烧和安全隐患,严禁将秸秆随意堆放在田边地头、路边、树林、输电线路周边;为防止对水体造成污染,严禁倾倒秸秆至河道沟渠内。各村要建立固定堆场,确保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在夏收、秋种结束后,各村要集中时间进行秸秆焚烧隐患清理集中攻坚,攻坚期满结束后镇组织村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与逐村民组验收评比活动,对验收不合格的村限期整改,给予村主要负责人相应处分,扣除村集体一定比例履责保证金。

3.鼓励引导种足种满,杜绝闲茬田焚烧。建立严格的属地责任考评机制,落实水稻、小麦最低收购价和优质专用小麦订单生产政策,实施油菜振兴计划,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做到应种尽种,确保种足种满种优,杜绝午秋两季闲茬田过多引发秸秆焚烧。

4.大力推进土地“大托管”工作。通过发展“大托管”,让承包户享受农业生产平均成本降低和惠农政策支持的双重利好,进一步加大合作社培育力度,通过优化构建和组织方式,让分散承包户农民能充分享受国家惠农政策,解决农村分散承包户农民在农业投入大、缺乏现代化大型农业机械等难处。

5、大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积极探索协调生物质电厂、秸秆再利用企业增加秸秆收储,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合理设置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加快谋划构建镇标准化收储中心、村固定收储点的“1+X”秸秆收储体系网格。推进秸秆养牛养羊,落实“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各项政策,推广秸秆饲料化、基料化、生物质气化、沼气能源化等秸秆高值化利用模式,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发展以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

五、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组长,人大、副书记、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镇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村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强化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

2.加强宣传引导。镇禁烧办公室和各村务必强化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做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参与。各村要认真组织召开由村民组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种植大户、网格员、收割机手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宣传焚烧危害,解读禁烧政策,充分调动村民组长、党员、老村干、村民代表及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农户的积极性,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全镇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包户责任制,承诺并保证自己在本镇从事农业生产的直系亲属(夫妻双方的父母、子女、兄妹)不焚烧秸秆,不做影响秸秆禁烧的事。镇禁烧办公室和各村要在重点禁烧期间,广泛采用无线广播、通知公告、流动宣传、标语横幅等形式,宣传秸秆焚烧污染环境、影响航空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危害健康、损害土壤的弊端。无线广播要在每天重点时段不间断循环播放;流动宣传车每村至少保障1辆,深入村组广泛宣传;宣传标语横幅每村确保10条以上,在镇区入口、村部门前、交通路口、自然村庄、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显著位置悬挂,扩大宣传影像,确保实现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镇学区管委会、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要切实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引导中小学生、职工、妇女、团员青年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真正把“小手拉大手”、“共青团员助力秸秆禁烧”等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村要建立村民通讯信息库,利用短信发送平台及时将禁烧工作信息传递到千家万户,重点加强对外出返乡人员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民知晓,全体共同支持参与的格局。

3.落实资金保障。镇安排资金用于保障禁烧期间工作人员的交通工具、误餐费等经费支出。镇驻村工作组交通经费由镇统一拨付到村,误餐费严格按照签到据实统计。镇驻村工作组人员夜间值守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加班统计。镇财政所要确定专人负责秸秆禁烧资金的账务处理和日常经费管理工作。

4.加强应急处置。各村街要健全常态化秸秆禁烧预警制度,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秸秆禁烧应急预警,调度监管力量,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健全火情快速处置制度,成立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处置焚烧火情并开展事后调查处理。

5.严实火点认定工作。对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热异常点(火点),县火点核查认定组负责对推送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热异常点(火点)进行现场核查,以公布坐标为圆心,凡是1公里半径范围内的田间地头、秸秆堆场出现焚烧痕迹(黑斑、翻耕的泥土中有黑灰)的,一律认定为火点。接到热异常点通知后镇村工作人员要立即核查,及时向县如实反馈情况。对发现有林地、构筑物失火、交通事故起火等情形,要立即拍摄带有现场参照物的视频影像资料向县大气办报告,县大气办收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省大气办报备。对林地防虫、防火消防演练等可预见的火情,要及时明确火情时间、点位坐标,并提前24小时书面向县大气办报告,由县大气办履行向上级报备程序,超时或未报备的省大气办将不予追认核减。

六、考核奖惩

镇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内容,对禁烧不力的、造成重大影响的,年度考核实行生态环境工作“一票否决”。

1.实行履责保证金机制。各村向镇党委、政府缴纳保证金20000元,保证金必须在5月31日前缴纳到位,统一交到财政所账户托管。实现“零火点”目标(未被县级以上发现通报),全额退还保证金,根据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综合考评,给予同等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本村禁烧工作经费。县级以上发现并通报的,每例罚20000元,奖励不再兑付,给村主要负责人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2.实行绩效奖惩机制。严格驻村工作组到村工作签到管理制度,实行各工作组长负责制,签到表每天下午交镇禁烧领导组办公室。镇督查组不定期抽查人员在岗在位、工作开展情况。对镇、村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相关人员,完成年度“零火点”目标任务的,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奖励班子成员、包村干部3000元;奖励参与禁烧工作人员1000元。村级绩效参照执行。对被县级以上发现并通报的罚包组干部2000元,村书记、包村干部按50%执行,其他镇驻村工作组人员按30%执行。在督查中发现镇驻村工作人员不在岗不在位一律取消禁烧期间的加班统计;发现禁烧看守房人员不在岗的每次扣罚村级集体履责保证每人每次100元。

3.严格失责惩戒。严格执行《寿县2024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文件关于禁烧人员失职失责惩戒的规定。被县级以上问责处理的,对包村干部、村书记、主任采取组织处理,镇驻村工作组和村全体干部不发放生活费补助。镇督查或蓝天卫士值班人员发现的火点,由驻村工作组和村负责处罚到位,所罚金额全额上缴国库;未处罚到位的,处罚包组村干部1000元,村书记、主任1000元,驻村工作组500元。

附件1:茶庵镇秸秆禁烧工作组及成员名单

附件2:茶庵镇秸秆禁烧工作网格人员名单

 

 

 

 

 

 

 

 

 

 件1:

 

茶庵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组及成员名单

 

一、茶庵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

    长:江中堂  张陆平

 组 长:王传伦  栾中山   魏  甜    程  庆

    员:马汉应  戚大宝   王安亚    张  红 

吴杨睿  刘  洋   江兵(镇)陈安康

  斌  李海波   李  顺    顾宣陆      

杨善勇  柏  鹏   姚家康    江  兵   

王兴保  魏林松   闫庆友    夏承忠   

各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栾中山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海波、杨善勇、祝永忠、朱飞为成员,杨善勇负责收集禁烧统计,祝永忠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录音的更新,朱飞负责日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二、茶庵镇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江中堂  

第二督查组: 张陆平

第三督查组:洪  斌

三、茶庵镇秸秆禁烧火点认定组

  长:栾中山  程  庆

副组长:戚利先  顾宣陆

  员:杨善勇  朱  飞

四、茶庵镇秸秆禁烧执法巡逻组

  长:戚利先

  员:张  弦 何  勇 邓  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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