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预案】茶庵镇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快速查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工作原则
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所引发的影响生产、生活、社会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三、 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经发办、派出所、人社所、建设所、纪检、信访等镇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於丙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
四、 工作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镇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对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参与调查,并向相关方通告情况,组织协调处理,跟踪并督促妥善处理;承担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统计上报;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五、 应急事件处置
(一)应急响应
1、非极端性群体性突发事件:1人以上5人以下的,各村(居)、相关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要在30分钟内向镇领导组办公室报告;5人以上10人以下的,要在20分钟内向镇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报告;10以上30人以下的(含30人),镇领导小组组长要在15分钟内向县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报告;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要在10分钟内向县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和镇党委书记报告;100人以上的要在5分钟内向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党委书记报告。
2、极端性群体突发事件:围堵镇机关办公场所,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组长联系派出所、信访和涉及村(居)、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处理;有过激行为的,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接到消息后最短时间内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组长联系派出所、信访、医院及涉及村(居)、单位及企业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处理。
3、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需要相关村(居)、单位和企业配合时,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向相关单位通报。
(二)具体处理
1、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在村(居)、单位和企业时,要及时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2、发生农民工讨薪聚集到镇政府时,镇应急领导小组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认真了解原因,协助派出所严格控制和监视事态的发展,及时通知涉及村(居)、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到现场研究处理办法,同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力争使矛盾逐步得到缓解,事态尽快得到平息。
3、发生农民工讨薪越级到省、市、县上访的,镇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情况,迅速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劝返,回到镇里进行处理。若协商不成的,由拖欠企业现场支付拖欠工资,陪农民工一起返回。
4、农民工采取极端手段讨薪事件发生后,在镇内的,镇应急领导小组长要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处置,同时向县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报告。要配合派出所严格控制和监视事态的发展,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蓄意破坏的极个别人利用事件做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情,采取有效办法,动员围观群众尽快解散离开现场,促使事件尽快平息。在县、市区的立即向县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和镇主要领导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及时通知涉及村(居)、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处理。
(三)督办
1、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对现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只要符合政策规定,要尽快研究出解决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督促落实。
2、对要求合理应该解决但条件不具备的或不合理的,要向农民工讲清道理,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六、 善后工作
1、恢复秩序: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结束后,镇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恢复生产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加强和完善企业各项制度,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再度发生。
2、总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评估事态后果,总结经验教训,根据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3、奖惩:依法追究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及时处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有关村(居)、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
七、 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工作制度,随时保障信息通畅和通讯设备完好。
2、资金保障:镇政府要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对出现情况复杂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从应急周转金中先行垫付,待事态平息后在对相关企业进行追缴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