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救助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救助方案的通知》(皖计生协〔2009〕11号)二、救助范围和标准: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我省农村地区,2009年9月30日前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计生技术鉴定小组鉴定为二、三级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的人员,经申请审批,省人口基金会将给予2400元、1200元的一次性救助。三、3.乡(镇、街道)计生协初审并张榜公示7天以上,签署意见、签名、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报县(市、区)计生协。
二、承办机构
县卫健委
三、服务对象
公众
四、办理地点
茶庵镇计划生育协会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六、办理时限
无
七、咨询方式:0554-402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