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茶庵镇敬老院、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1-04-15 15:32信息来源:寿县茶庵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二、承办机构

    茶庵镇文化站

 

三、服务对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四、法定条件

(一) 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 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 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 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 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自然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企业的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3.拟办老年福利、服务设施资金来源的说明;

4.拟办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五、法定程序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县民政局受理。

3.审核、审批:县民政局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4.发文:经同意筹办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六、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日。

2.承诺时限:30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咨询方式:0554-316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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