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事件类应对情况】关于茶庵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五大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9月28日县委常委会审议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会议精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五大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整治食品安全领域五大突出问题:一是全镇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简称“三小”)规范难问题;二是农村群体性聚餐不报备及安全风险隐患较多问题;三是特殊食品经营不规范问题;四是经营散装食品无标签标识及标识不规范问题;五是排查进口冷链食品不经常、不彻底问题。
二、专项整治时间
2020年10月21日——11月30日。
三、整治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食品“三小”规范备案
1.小作坊整治重点
一是普查建档不全。各村街集中时段对本村内小酒坊,小油坊,小糕点,豆腐坊和面包、馓子、圆子等食品小加工店等普查摸底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食品小作坊名称、生产地址、业主姓名等身份信息、生产加工食品品种、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添加剂、产品包装形式、销售区域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二是规范登记不足。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积极主动引导经营户先办理营业执照,帮助食品小作坊通过整改达到登记发证条件。要提高登记效率,强化登记服务,简化办理手续,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
三是教育培训不够。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食品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食品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食品小作坊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识等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小作坊生产卫生规范,监督食品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公开承诺。
2.食品小摊贩整治重点
一是经营无序。针对食品摊贩规模小、分布散、监管难度大的特点,规范食品摊贩摊位摆设,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安全和居民正常生活的流动食品摊贩进行合理疏导,引导食品摊贩进入集中经营场所和临时经营区域经营。严禁在校园大门周边200米范围内流动经营。
二是备案不履行。各村街对村内食品流动摊贩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和完善登记备案名册,组织培训,督促食品摊贩取得《食品小摊贩备案凭证》方可经营。《食品小摊贩备案凭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必须悬挂在摊位醒目位置。
三是日常监管不到位。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持有《食品小摊贩备案凭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两证”是否有效,从业人员是否保持个人卫生,经营条件能否保证食品安全要求,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食品及其原料来源是否合法可追溯等。
3.小餐饮整治重点:
一是备案监管不足。重点检查镇区内早点店、小吃部、大排档、快餐店等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经营户是否办理《小餐饮备案凭证》,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是否按规范悬挂凭证,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二是从业人员未能持证经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与培训证明;在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是加工场所环境状况差。重点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清洗消毒设施,消毒柜是否正常使用。
四是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不规范。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采购禁止使用的食品(如:亚硝酸盐、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