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14 09:39信息来源:寿县茶庵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农村低保政策解读


问:农村低保享受范围

答: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纳入低保。

问: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答:2019年截至5月份,我县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为4344元/人。

问:农村低保申请程序

答:按照个人申请,乡镇政府通过入户调查、核对收入、民主评议、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公示、发放低保证、低保金等程序办理。

问: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救助

答: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A类人员(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增发低保金,B类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三级及以下残疾人)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20%增发低保金。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对象按照就高原则核定低保金,不重复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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