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草)资金粮食补助政策与标准

发布时间:2024-04-02 17:05信息来源:寿县安丰塘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皖退〔2010〕1号)。

2、资金来源是中央财政,第一轮退耕还林第一个周期补助标准为:每年粮食补助折款210元/亩、生活补助20元/亩,其中生态林8年,经济林5年,第二个周期补助标准为:每年粮食补助折款105元/亩、生活补助20元/亩,其中生态林8年,经济林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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