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贤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20 17:07信息来源:寿县隐贤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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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贤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营造人人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氛围,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交通环境,经研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镇、村成立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专班,镇由党委副书记李光庆任组长,政法委员陈士汝任副组长、派出所、交管站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交通安全工作由包村领导班子成员全面负责,村“两委”明确一名专抓干部,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具体为:隐贤村:赵志鹤,包公村:王家乐,郝岗村:陈彩虹,青龙村:卫兰,太平村:曹根先,许圩村:王宇,姚集村:宋先跃,大树村:时应召,姚祠村:姚传波,牌坊村:赵守宇。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落实整改,电动三四轮车摸底建档资料上报,道路安防设施维护管理,交通劝导员管理等。

(二)常态化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村对本辖区内所有道路均要明确包保责任人,由村“两委”干部负责包保,确保所包保路段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包保责任表上报镇备案。

(三)加大技防等设施投入。在主要路口安装标识标牌、道口桩、爆闪灯灯安防设施,在视线不好且车流辆相对较大路段安装照明设施,在急弯陡坡、邻水邻崖路段安装防护栏等,在隐贤十字安装大型电子屏,滚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播放交通事故案例,曝光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群众。

(四)做好交通安全基础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动态做好电动二、三、四轮车摸底建档,签订《安全承诺书》、发放交通安全一封信。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由村“两委”干部包保落实对电动车骑行人员采取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将电动车点对点宣传包保花名册上报镇备案,确保每月入户宣传一次,宣传时拍照存档,并在宣传手册上签字。三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劝导员管理。由各村具体专抓交通安全工作的“两委”干部对交通安全劝导员进行管理,做到在岗履职,对部分年龄偏大,不适合岗位的劝导员进行调整,交通劝导员配备原则上使用村公益岗位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对交通劝导员实行定路口、定职责。交通劝导员名单上报镇备案。

(五)落实企业、学校、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由镇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企业、学校、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要求企业员工、学生及家长、单位职工带头遵守交通规则。

(六)加强路面管控劝导、执法力度。派出所、交管站、镇村干部要不定期组织上路开展劝导、执法,主要查大型货车超速超载,电动车骑行人员不戴头盔、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载人、未上编号牌、70周岁以上老年人骑电动车上国省道路、交通劝导员履职情况等,将结果通报到企业、单位和村,作为跟踪问效的依据。

二、工作责任

镇工作专班不定期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通过上路检查、入户抽查、电话抽查等形式督查。

(一)发现一处有绿植遮挡等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处罚村包保责任人绩效200元,并限期落实整改,对限期仍未整改的,由镇纪委约谈村包保责任人;

(二)发现一处安防设施被人为破坏,未及时发现并恢复到位的,处罚村专抓干部绩效200元,被破坏的设施由村负责恢复;

(三)发现一辆电动三、四轮车未上牌,宣传不到位,处罚村包保责任人绩效200元;

(四)发现一次交通劝导员不在岗的,给予交通劝导员批评教育,发现两次不在岗的,对劝导员进行调整,并处罚村专抓干部绩效200元。

 

 

寿县隐贤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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