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部门与公众意见征集】《隐贤镇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针对当前三轮四轮电动车在销售、通行、监督、管理等环节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以及涉三轮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比例逐年升高等问题,根据县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隐贤镇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方案》,为增加该方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众权益,现征求广大居民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填入《反馈意见表 》。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6月9日-2023年7月9日
二、联系电话:0554-4677010 传真:4677186
三、联 系 人:孙金龙
四、联系地址:隐贤镇党政办(政府大楼一楼)
附件1:《隐贤镇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隐贤镇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3:意见反馈表
附件1:
隐贤镇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方案
针对当前三轮四轮电动车在销售、通行、监督、管理等环节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以及涉三轮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比例逐年升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寿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寿县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寿交安联〔2023〕93号)文件要求,对全镇范围内三轮四轮电动车依法开展集中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全面治理三轮四轮电动车,努力打造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从宣传引导、源头禁售、路面管控、停放管理等方面开展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三轮四轮电动车在销售、改装、通行、停放等环节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确保全镇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四轮电动车减少存量、不添增量,实现“一规范、两好转、三下降”工作目标,即:销售源头不断规范,通行秩序、停放秩序明显好转,因三轮四轮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亡人数下降。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隐贤镇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李光庆 (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陈士汝(党委政法委员)
副 组 长:曹士敏(党委宣传委员)
赵志佳 (生态环保站站长)
赵仁志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朱 磊(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张兴友 (主任科员)
成 员:聂士好 (交管站站长)
陈光辉 (派出所教导员)
夏大福 (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圣俊 (学管中心主任)
张士敏 (隐贤中学校长)
陈良琳 (隐贤邮储银行行长)
各村(居)包村点长、党总支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士汝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赵前坤。
四、整治区域
(一)整治区域:全镇范围内。
(二)整治重点
1、严格销售源头监管。全面排查三轮四轮电动车销售网点,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严格规范市场秩序。
2、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全面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对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乱停乱放、加装遮阳蓬、驾乘超过2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驾驶人行为,净化路面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3、整治三轮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以客运站场、医院、商超、镇办公区、学校、街区等区域为重点,对三轮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进行整治,净化客运市场秩序。
4、整治营运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对营运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拆除非法加装的动力装置。
五、实施阶段
(一)宣传引导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之后常态化宣传)。各村通过入户宣传,利用应急广播、悬挂横幅、墙体固定标语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措施。召开动员会议,层层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支持,为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7月15日起)。按照整治要求,全面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全面清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四轮电动车的企业和网点,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行为,有效改善交通环境和客运市场环境。
六、工作职责
(一)派出所。依法保障工作方案的顺利进行,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和扰乱信访秩序、办公秩序及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及时处置。从严从快办理市场监督管理所移交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四轮电动车方面涉嫌犯罪的案件。强化道路交通管控,加强警力部署,严查三轮四轮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乱停乱放、加装遮阳蓬、驾乘超过2人等违法行为。
(二)市场监管所。配合县有关部门发布《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四轮电动车的通告》,提醒广大群众增强法律观念和安全意识,不出售、不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四轮电动车。对三轮四轮电动车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排查,摸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四轮电动车企业及车辆底数。牵头组织开展对三轮四轮电动车销售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四轮电动车行为,坚决打击欺骗、误导消费者的销售行为;加强对三轮四轮电动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四轮电动车行为。对全镇销售网点销售的合法三轮四轮电动车,要求企业严格落实销售台账登记、签订承诺书、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车辆属性、告知消费者购买需办牌办证。
(三)交管站。牵头整治三轮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和整治营运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工作。宣传引导群众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出行。
(四)学管中心及隐贤中学。加强对学校师生的宣传教育,通过交通安全课、发放《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定《不乘坐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四轮电动车承诺书》、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教育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向学生家长播放三轮四轮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宣传不使用、不乘坐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四轮电动车;采取“小手拉大手”方式发动学生对家长的宣传和引导,争取广大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五)中六投隐贤保洁公司。做好环卫保洁使用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摸排统计,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实行五“统一”(统一车辆类型、统一企业标识、统一外观设计、统一车辆编号、统一购买保险),做到“一人一车”登记备案制。严禁新增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现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必须购买保险方可上路,并逐步淘汰。对合法三轮四轮电动车,督促限期进行登记上牌。
(六)各村委会。负责做好本村三轮四轮电动车的滚动摸排登记、宣传教育、疏导工作,配合各部门做好本村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对在用三轮四轮电动车底数进行滚动摸底排查,做到见人、见车,建立车辆登记台账,准确掌握车辆及驾驶人基础信息;与驾驶人逐一见面,发放《致三轮四轮电动车车主(驾驶人)的一封信》,签订《驾驶三轮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承诺书》。对合法三轮四轮电动车,督促限期进行登记上牌。隐贤村、太平村要做好两个街区三四轮电动车乱停放管理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依法整治三轮四轮电动车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尽职尽责,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通力协作,标本兼治。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施策等机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做到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将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列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彻底解决全镇三轮四轮电动车问题。
(三)科学运作,确保稳定。在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既要依法进行整治,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讲究工作策略,注重工作方法。既要做好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又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因执法不规范而激化矛盾,力保稳定。
附件2:
《隐贤镇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针对当前三轮四轮电动车在销售、通行、监督、管理等环节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以及涉三轮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比例逐年升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寿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寿县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寿交安联〔2023〕93号)文件要求,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从宣传引导、源头禁售、路面管控、停放管理等方面开展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三轮四轮电动车在销售、改装、通行、停放等环节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确保全镇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四轮电动车减少存量、不添增量,实现“一规范、两好转、三下降”工作目标,即:销售源头不断规范,通行秩序、停放秩序明显好转,因三轮四轮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受伤人数、亡人数下降。
三、主要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组织保障。成立隐贤镇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2、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创建责任。各相关部门、村街按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3、严格销售源头监管。全面排查三轮四轮电动车销售网点,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严格规范市场秩序。
4、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全面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对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乱停乱放、加装遮阳蓬、驾乘超过2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驾驶人行为,净化路面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5、整治三轮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以客运站场、医院、商超、镇办公区、学校、街区等区域为重点,对三轮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进行整治,净化客运市场秩序。
6、整治营运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对营运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拆除非法加装的动力装置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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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盖章) |
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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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隐贤镇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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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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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法律政策依据及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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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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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