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历年提档补缴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历年提档补缴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提高缴费档次的需求,省人社厅研究决定,阶段性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历年提档补缴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参保缴费人员可以自愿申请对2022年前(含2022年)已缴费年度提档补缴。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得申请提档补缴。
二、受理时限。参保人在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申请提档补缴,逾期不再受理。
三、受理流程。参保人持身份证到所在村委会申请,选择提高档次,也可直接到所在乡镇人社所申请。
四、缴费方式。申请成功后,参保人应及时缴费。鼓励参保人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线上缴费,也可选择委托银行代扣的方式缴费。
五、中断补缴。对2022年(含2022年)前中断缴费年度,参保缴费人员可直接向所在村委会或乡镇人社所申请提档补缴。
按时缴费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必要条件,请广大参保缴费人员及时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咨询电话:0554--4034569、4034319、4034955、4108030
寿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