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板桥镇2025年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板政〔2025〕30号
关于印发《板桥镇2025年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现将《板桥镇2025年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8年8月25日
板桥镇2025年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环委〔2025〕2号)要求,切实解决我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清仓见底、动态清零”为核心目标,全面排查我镇辖区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动态清单、科学推进整改,确保中央、省、市、县交办及自查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防范新增生态环境风险,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排查范围与重点
本次排查重点聚焦以下问题:
1. 中央和国家层面交办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2. 省级层面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包括省领导批示、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及转办信访件问题等。
3. 违法违规问题,侵占公益林地等。
4. 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问题,含城乡生活污水、黑臭水体、生活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
5. 违规占用耕地等问题。
6.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等问题。
7. 施工环境管理问题。
8.报废机动车回收、不合格油品销售、黑加油站点等问题。
9. 危险化学品(含废弃品类)安全监管与环境风险管理问题。
10. “两高一低”项目管控、落后产能淘汰、工业集聚区(如镇内工业园)生态环境问题。
11. 全国生态环境信访平台、12345热线、“码上”反映等反复投诉及网络舆情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
12.已验收销号问题“回头看”发现的新问题。
13. 其他影响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
四、实施阶段与时间安排
1. 集中排查阶段(2025年8月25日-9月10日):组建排查小组,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无遗漏。
2. 常态化排查阶段(2025年9月11日起):在集中排查基础上,建立每月定期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记录新增生态环境问题。
五、工作步骤
(一)组建工作专班
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生态环保工作领导任副组长,镇生态环保站、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
(二)迅速动员部署,各村要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对辖区内所各类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及时上报排查进度和整改情况。
(三) 以村为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填写《板桥镇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一本账”》
(四).各村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问题清单上报镇环保站。
(三)推进问题整改
1. 制定整改方案:针对问题清单,由整改实施主体(如涉事企业、村、镇相关部门)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及验收单位。
2.严肃责任追究。对存在重大污染环境问题的所在村,将组织约谈村相关负责人;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工作推进不力,或排查整治工作不严不实、走过场等突出问题将进行通报,视情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附件: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一本账”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