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板桥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6 09:39信息来源:寿县板桥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板政〔2025〕19号

 

关于印发板桥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应急

预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现把板桥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各村、镇直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安排落实。

特此通知。

 

 

 

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5515  

 

 

 

板桥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有效地防止洪涝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确保我镇安全度汛。保障饮水安全。根据县有关防汛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成立防汛应急工作指挥部
 : 赵士龙

副指挥: 徐仁波、沈树保、杨子旺、时光超、刘仲渊、柏晶晶、孙自启、王永国、张冲

 : 蔡元超毕涛、宋杨春、周尧、姚士元、黄先长、丁家、余茂军、李鸿民、徐维标、孙汪涛、张领、朱晓波、方心红、沈建坤、龙涛、孙晓明、李光云胡永甲
    二、防汛应急原则
    1、发生突发性洪涝灾害对人民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
    2、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或需要镇里协助安置受灾群众的,村委会必须及时报镇防汛指挥部,并由指挥部组织实施。
    3、转移安置坚持“先人后物、就近就高”的原则。
    三、防汛应急措施
   1、根据县水利、气象等部门发布的水情、雨情及上级的相关指令,预测洪涝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可能对我镇特定区域内(王楼圩、板桥圩、红星中心沟低洼地居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时,实行洪涝灾害转移安置,即全镇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党委政府紧急动员,号召全镇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
    2)镇防汛指挥部成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投入救助工作;

3)迅速转移受灾地区群众和财产至安全地带,由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安置,各安置点同时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和卫生保障工作。

2、应急计划

1)王楼圩低洼处群众迁至王楼小学。

2)板桥圩低洼处群众迁至金汇小学。

3)红星村低洼处群众迁至双门小学。

4)团岗村低洼处群众迁至双门中学。

5)其他靠近安丰塘、淠东干渠、杨西干渠的群众需迁移时,迁移至塘埂、堤坝等安全地带。

6)其他不靠近塘埂、堤坝的群众需迁移时,本着就近就高的原则迁移至安全地带,也可到其他地势较高的乡镇。

7)如遇特殊情况,由各防汛指挥部报镇防指,确定最终迁移方案。
    四、应急职责分工
    1、镇指挥部:负责突发性洪涝灾害应急处置的协调,紧急调集抢险队伍、交通工具等,必要时可在受灾群众转移路线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2、镇水利站:及时做好水情、雨情预警,组织民工对重点地巡查、排査,提前向镇指挥部报告险情。
    3、镇供电所:接到镇指挥部命令后,立即组织力量对灾区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断电等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4、镇卫生院: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疫病预防,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和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5、镇救助站:及时掌握灾民转移安置动态,做好救灾物资供应发放,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群众转移安置情况。
    6、派出所:协助做好受灾威胁的群众疏散,情况紧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突发性灾害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7、村委会:对可能发生洪涝灾害的区域进行摸底统计上报,对现有人口、房屋结构、室内用电安全、转移路线、地点做到提前安排,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不漏人、不漏户。

8、自来水厂要保障供水安全。
    五、严明应急纪律
    在迁安过程中,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因工作脱岗、推诿扯皮等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防汛工作纪律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554-276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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