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县板桥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板桥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寿县板桥镇委员会关于印发板桥镇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寿县板桥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把政策界限、尊重农民意愿、认真组织实施、严控试点风险,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寿县板桥镇委员会
寿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
寿县板桥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动摇。不得随意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界限。
(二)要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调整承包地,不得强行收回农户承包地搞“反租倒包”。
(三)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得回避矛盾搞“一延了之”,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搞“确权确股不确地”。
(四)要坚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统筹考虑、循序渐进,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安宁。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宣传培训。
加强宣传引导,采取会议、广播、入户、发放一封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广大农民全面准确了解党和国家的延包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对各村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指导村级集中培训工作专班和村民组延包工作小组成员(以下简称“延包工作小组”),掌握延包工作要求,维护好、实现好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确保延包工作稳步稳妥推进落实。
(二)全面开展摸底调查。
准确掌握本村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全家进城落户、外嫁女、“五保户”以及整户消亡、整户无地等情况,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各村按照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合同签订起止时间,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计算,承包期再延长30年(如二轮土地延包期限截止时间是2025年9月30日,二轮延包期限就是2025年10月1日--2055年9月30日)。
(三)落细延包工作规程。
按照农业农村部延包试点工作规程确定的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程序规范开展延包工作。各村要加强对延包方案制定和实施的指导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1.成立机构。各村要成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专班及工作机构。各村要组织各村民组召开村民(农户代表)会议,推选成立由党员、村民组长、“五老”及群众代表等3-5人组成的延包工作小组。
2.摸底核实。印制入户调查表,由村包组干部牵头,以延包工作小组为主体,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开展摸底核实,确保不漏一户,并过录汇总。主要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承包地变化情况,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开荒地、机动地等情况,存在的纠纷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农户延包意愿等。
3.制定方案。
(1)制定村级工作方案。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拟定村延包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及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在所涉区域范围内张榜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结束后,延包试点工作方案分别经村党(总)支部扩大会议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上报镇政府。
(2)制定分组延包方案。根据摸底核实情况,梳理各类问题。各延包工作小组召开村民(农户代表)会议,按照二轮土地延包政策,明确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商讨问题处理办法,逐一化解延包中的矛盾,分组拟定延包方案(草案)。各延包工作小组召开村民(农户代表)会议,讨论表决组延包方案,明确组延包人口确认办法、延包方式等内容,经组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农户代表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在各村民组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无异议后,各村的分组延包方案逐级上报审查,由镇政府组织审核并批复。对批复后的延包方案在各村民组张贴公告。
4.开展调查。要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逐户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核实,根据摸底核实汇总情况,对田块和家庭成员等信息有变化的农户,根据实际情况在网签一体化平台上修正;对于未开展土地确权的承包地延包,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有关规定,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形成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由各延包工作小组成员组织农户,对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进行最终确认,并在信息公示表上签字盖章。
5.审核公示。调查成果(信息公示表)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
6.签订合同。根据公示结果,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更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数据,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生成电子合同文本,并组织开展合同网签。
7.完善证书。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
8.资料归档。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归档。
(四)全面开展合同网签。
依托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或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网签一体化平台,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做好合同网签工作,推动实现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在二轮延包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电子证照发放,实现农户通过“皖事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的查询。
(五)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机制。土地承包合同直接顺延的,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依据承包合同记载的信息办理登记,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注记载,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作出相应变更。严禁统一换发证书,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
(六)加强档案管理。
延包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各村要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安全。发包方要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纳入村级档案管理。
三、进度安排
2025年1月底前,各村要全面完成成立工作专班、宣传培训、调查摸底等工作。
2025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村民组延包方案制定工作。
2025年6月底前,整体完成合同网签。
2025年11月底前,做好村级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存备份、移交归档,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更新与不动产登记衔接。分级总结试点工作成果经验,基本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承包期30年整县推进试点任务,做好迎接上级验收等工作。
2026年,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突出问题,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稳妥有序开展延包工作。
1.坚持延包原则。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30年。延包试点不得随意改变集体所有权界限,不得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得回避矛盾搞“一延了之”,不得强行收回农户承包地搞“反租倒包”。合同到期后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延包。
2.稳妥解决农户无地少地问题。集体机动地、依法开垦土地、集体依法收回以及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等,优先保障二轮承包期间无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鼓励通过集体收益分配、流转租金补贴、提供就业岗位、纳入社会保障等方式,妥善解决无地农户和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
(二)严格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参与延包。新增人口依法依规按章程确认成员身份。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要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户内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承包地处置,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解决。合户、分户要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仅限于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间,做到合法合规。合户原则上仅适用于二轮承包时为同一户,防止以合户之名规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承包地。
2.依法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充分保障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赘婿等特殊群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健全跨区域协调解决工作机制,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
3.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鼓励有稳定非农职业或者稳定收入来源、享有城镇社会保障的进城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
(三)继续稳定农户承包地。
1.严格把握承包地小范围调整。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镇政府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2.严格管理机动地和新增地源。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且不得新增。通过依法开垦、复垦及土地整理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作为新增地源管理,依法明确土地所有权和地类。新增地源能够采取家庭承包的,要依法承包到户。严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名,违背农民意愿强行留归集体经营。
3.严格控制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坚持确权到户到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已经确地到户的原则上不确股,继续延包到户。对于延包时确需确股的,严控范围,严格报批。
4.保障流转土地稳定经营。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大托管”工作,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承包农户和受让方充分协商,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延期后土地续租事宜,以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对流转土地,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依法保障农户及服务主体权益。
(四)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1.妥善处置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颁证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占用承包地建房、承包地退耕还林、承包地权属纠纷,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及时稳妥解决延包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密切关注延包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各村要结合实际妥善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延包工作不出问题。要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的属地责任,二轮延包期间,各村要“确保一般问题不出村组、重大问题不出乡镇,不得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
五、保障措施
加强党对二轮到期延包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镇级指导、村级主责”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镇党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成立工作专班及督导指导组,将此项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镇党委、政府抓好延包工作组织实施;镇派出所负责提供农村居民户籍情况;镇自规所负责提供农村土地利用、退耕还林土地利用等情况和颁发证书;镇司法所负责提供必要的司法保障,指导矛盾纠纷化解;镇人社所负责落实被征地农民相关保障政策;镇财政所负责协调落实工作经费;镇信访办负责信访事项处理;镇农经站负责指导档案管理、收集和整理归档;镇妇联负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各村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村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指挥,落实责任。对组织不力,影响土地二轮延包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镇纪委将严肃追责问责。延包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在省级财政每亩补助5元的基础上,县财政每亩补助5元,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兜底,各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专项用于土地二轮延包工作。
附件:板桥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专班
板桥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试点工作专班
组 长:王 永(党委书记)
赵士龙(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王永国(副镇长)
副 组 长:徐仁波(人大主席)
邸云宝(党委副书记)
沈树保(党委副书记)
杨子旺(党委委员)
时光超(党委委员)
柏晶晶(党委委员)
孙自启(党委委员)
刘仲渊(党委委员)
张 冲(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蔡元超(三级主任科员)
毕 涛(农经站站长)
成 员:宋杨春(党政办主任)
陈 伟(迎河自规所所长)
汪 涛(司法所副所长)
余茂军(水利站站长)
沈建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
范中霞(妇联副主席)
石中玉(财政所副所长)
范光辉(综治办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由毕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工作;同时下设工作组及政策解答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各村工作组
邹祠村: 沈树保 朱晓波 许丹丹 戈 倩
清真村: 毕 涛 孙晓明 把宗胜 李井奎
新华村: 柏晶晶 丁家骥 许支保 戴 品
毕墙村: 李光云 毕善新 史秀宝
王楼村: 邸云宝 姚士元 高本元 王厚喜
板桥村: 蔡元超 徐维标 时培旭 许 杨
黄安村: 杨子旺 沈建坤 高本超 刘国学
红星村: 孙自启 祝宝成 李光福 董廷海
龙祠村: 徐仁波 方心红 程 辉 李 春
双门铺村:王永国 龙涛 李 霆 李 磊
芍西村: 刘仲渊 周 尧 余承龙 李 宝
团岗村: 时光超 张 领 张苗苗 时光云
二、政策解答组
组 长:王永国
成 员:毕 涛(统一解答)
主要负责全镇农村土地二轮延包试点政策解答工作。负责共性问题的收集、整理和答复,个性问题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