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板桥镇板桥村
职 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简 介
板桥村由原板桥街道、板桥村、两巷村三村(居)合并而成,是板桥镇政府所在地,也是板桥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十迎路横穿全境,交通便利,商贸繁荣。近年来,小集镇建设初具规模,有原来的一条老街逐步发展了希望、幸福、黄安、草席等五条大街。共有38个居民小组,2594户,8131人,耕地总面积42414.48亩。共有党员181名,其中女党员24名,有党总支1个,下设4个党支部、20个党小组,无职党员设岗定责32名。
村两委成员
板桥村 | 1 | 时培旭 | 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
2 | 杜德鹏 | 党总支副书记 | |
3 | 许高 | 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 | |
4 | 杨春林 | 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 | |
5 | 李国芹 | 党总支委员 | |
6 | 隗传荣 | 村委会委员 | |
7 | 许 扬 | 村委会委员 | |
8 | 桑 帅 | 村委会委员 | |
9 | 李苗苗 | 村委会委员 |
办公地址:板桥村村委会
联系电话:13956118768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