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寿县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年寿县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20年寿县医疗保障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国家及省、市医疗保障工作要求,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基金监管,落实各项制度,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夯实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 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
1.加强党的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两中心分别成立党支部。
2.强化规矩意识。坚持正作风纠“四风”,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守牢廉政底线。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做好医保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继续加强基金监管
3.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回头看。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回头看工作,对2019年各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督促、再安排,逐一排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切实巩固基金监管实效。
4.探索推进智能监控。探索推进互联网+视频监控,实现诊疗数据和服务影像的实时对比和同步在线监控。探索推进人脸识别等新技术手段,实现监管关口前移,确保智能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5.推进综合监管。加强协调沟通,积极争取卫健、人社、公安、市场监管、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支持,建立综合监管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规范线索查报流程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稽核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协调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组织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主动曝光已查实的典型欺诈骗保案件。
6.提升监管能力。充分利用市级专家库资源,通过引入保险公司、会计事务所、信息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管。组建监管队伍,形成合力,严控不合理医保费用增长。
三、全面落实各项待遇政策
7.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基础上,配合市局有序推进信息系统的整合和基金统筹工作,真正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六统一”。
8.积极落实药品招标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依职责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
9.按照国家及省市统一部署,做好“两病”门诊报销工作。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及时把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癌症等重大疾病、慢性病、罕见病及儿童用药等按规定纳入医保。
10.及时调整信息系统,增加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两项疾病代码,用于发热病人门诊、住院费用上传、结算,临时新增“甲类传染病护理费”、“甲类传染病消毒费”、“防护服”、“口罩”等11项收费项目,作为完全支付类项目纳入报销政策范围。
四、统筹抓好民生工程工作
11.按照省市要求继续做好医疗保障部门牵头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城乡医疗救助四项民生工程工作。
12. 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扩大联网医院范围,简化备案审批手续,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率和结算率。
五、深入开展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13.持续抓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计划部署,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14. 实行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住院报销、门诊慢性病、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医疗保障政策,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有效减轻贫困户看病花费负担。
六、持续推进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改革
15.按照省、市改革精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执行按病种付费政策,提高按病种付费结算比率。
16.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按照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的总体要求,从2020年元月1日起,全面落实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17.继续实施紧密型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在2019年医共体城乡医保基金包干使用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医保部门职能任务,优化资金拨付程序,督促做好资金清算,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保障医保资金使用安全。
七、多措并举加强经办能力建设
18.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用人途径,通过大学生特定岗位、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录等多种方式,完善人才梯队,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19.完善人才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强化理论业务学习,构建较为完善的人才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医疗保障部门干部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讲政治、讲规矩、守廉洁、担风险的队伍,
20.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经办流程。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要求,加强乡镇经办医保业务能力建设,将经办业务向基层延伸,通过“网上办”、“掌上办”等多种方式,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医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