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标准和形式

发布时间:2020-11-11 09:34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财政部和农业部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 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由省里选择一部分县市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

  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即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合一。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两部门明确,试点地区将安排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补贴资金要与耕地面积或播种面积挂钩,并严格掌握补贴政策界限。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直接现金补贴到户。此外,安排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在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推开。记者了解到,目前由安徽省财政厅农业处牵头,正在拟定安徽省的具体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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