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我省2012年度中央财政资金用于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和设施农业设备等11大类34个小类 101个品目机具补贴(详见附件1)。
各生产企业在上述范围内要主动向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提交在安徽销售的补贴产品照片等相关材料,省农机局对各农机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材料进行汇总、分档,形成《安徽省2012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指南》,并制作光盘免费发到各级农机部门,供农机部门核机和农民购机参照。
8至15马力的手扶拖拉机、微耕机仅限在血防疫区县和山区半山区补贴,血防疫区县和山区半山区名单见附件2和附件3。
(二) 补贴标准
非通用类机具补贴标准按照以下五个原则进行测算确定:一是参照该产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实际销售价,不参照企业产品报价;二是同类同档产品补贴额相当,补贴额就低不就高。但插秧机、深松机、油菜和玉米收获等重点环节生产急需的机械补贴率就高不就低;三是突出产品主功能,以主功能确定产品档次,在此基础上兼顾质优,即技术先进、功能多的产品在同档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贴额;四是对2011年部分产品过高的补贴额进行调整;五是配套机具与主机分开,分别确定补贴额。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专家组成的评审组根据上述五个原则,集体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农机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专家们根据分档情况和补贴额一览表,将各个企业申报的产品对应到相应的档次中,明确每个产品的具体补贴额。2012年新投入市场的新产品参照同类产品的补贴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