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小甸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起草了《小甸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试行)》,现征求村(居)委员,镇直单位及社会公众修改意见。请于9月6日-10月6日期间将意见和建议送交小甸镇环保站。
联系人:曹化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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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甸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小甸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试行)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着力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目标任务
1、禁烧工作目标任务。实行全年度、全时段、全镇域、全面(含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禁烧,确保“零火点”。
2、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42%以上。全面拓宽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利用渠道,逐步提高产业化利用率和秸秆还田质量。
三、禁烧工作措施
1、落实责任主体。镇成立指挥部、督查组,继续向行政村派出16个禁烧工作队。各村党组织、村委会是本辖区禁烧责任主体,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实行镇负责、村为主、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烧管理机制。全面落实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到人。各村调整后的网格化管理人员名单,于6月2日前上报镇禁烧办。
2、健全网格员管理机制。一是村要选优聘强禁烧网格员,年龄男性70岁、女性60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同等条件下贫困户和边缘户家庭优先,原则上每千亩耕地或2-3个村民组1名,每名网格员配备小喇叭,着禁烧黄马甲。村要与禁烧网格员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待遇和安全事项,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二是要健全网格员巡查奖惩机制,对网格员及时主动发现并扑灭的火点给予奖励,原则上不低于100元每处,因网格员失职失责造成大面积焚烧或被镇以上督查检查发现的火点,每个火点处罚网格员200元,以上奖惩由村负责;三是村里每周开禁烧网格员例会不少于一次,及时落实上级禁烧工作部署。
3、强化技防优势。镇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安排专人24小时实时监控,对发现的火点抓拍固定证据,及时反馈给镇督查组,督查组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置,经核查属实的纳入全镇火点统计。实行火点举报制度,对实名向镇举报的火点,经查实的违法焚烧行为,镇给予举报人500元/例奖励;各村对交办的投诉举报信息,要第一时间进行现场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要在1个小时内反馈镇禁烧办。
4、强化日常督查巡查。镇成立2个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组、1个监控组、1个执纪执法组,对各村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监控、督察督办,处置禁烧突发性事件。
各村要加强应急处置,健全常态化秸秆禁烧预警制度,实行全天候巡查和值班制度,要24小时实行巡逻值守。村网格员要紧盯田块、田主和机械,紧盯草源,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到位。各村要成立由村两委干部任队长的巡逻应急小分队,不少于5人,配齐灭火器械(风力灭火机3台、大扫帚10把、撒水喷雾器5台),对镇反馈和巡逻发现的焚烧秸秆行为立即扑灭制止。村民组要指定专人看护,确保网格内无管理死角。
5、加大执法力度。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违法行为,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每发现一个火点处罚农户2000元,属全镇第一个火点的从重处罚。焚烧行为未被当场发现的,根据遗留黑斑,利用土地确权图纸上的地理坐标确认田块找田主,实行倒查追究。对抗拒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综合利用工作措施
1、切实做到“四离一集中”。为防止产生焚烧和安全隐患,严禁将秸秆随意堆放在田边地头、路边、树林、输电线路周边;为防止对水体造成污染,严禁倾倒秸秆至河道沟渠内,各级河长要结合巡河及时发现,并督促所属村立即组织清运。实行收割登记备案调度。在前期作物摸底基础上,实行收割一块跟踪一块,确保秸秆粉碎还田或集中离田。各村要合理建立固定堆场,确保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原则上每村不少于4处,贾庄和魏庙各不少于2处,且每处面积不少于2亩。
2、秸秆综合利用。一是推广灭茬粉碎还田,重点推广反转式灭茬旋耕机作业、五铧犁--旋耕器复式作业、单铧至五铧犁翻耕--普通旋耕机作业、秸秆粉碎灭茬机--旋耕机作业等多种模式。农机手要确保低茬收割、粉碎抛撒全量还田,割茬高度低于10厘米,秸秆粉碎长度小于5厘米。二是各村要把收割机逐一登记,对农机手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和要求,对安装粉碎抛散装置的收割机张贴“秸秆禁烧粉碎抛撒还田”作业标识,杜绝不带粉碎装置的收割机下田作业。三是继续实施秸秆收储补贴。经县农业农村局批准的收储点,收购量达到1000吨才可申请补助,稻草秸秆每吨60元,菜籽秸和小麦秸每吨36元。
3、建立防火隔离带。一是与外镇接连的有关村要在临界地块建立防火隔离带,临界的每个自然村要安排备用旋耕机,对临界地块进行旋耕,做到收割一块,隔离一块,隔离带宽度不低于20米。二是对坟边、墓地周边田块农作物收割后及时进行旋耕隔离,带宽不低于10米。强化对公共地带杂草清除。重点对墓地、塘埂、渠埂、坝埂、荒滩等处杂草清理清除,并喷施除草剂。
4、鼓励土地规模流转,倡导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严格的属地责任考评机制,鼓励土地规模流转,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做到应种尽种,确保种足种满种优,杜绝午秋两季闲茬田过多引发秸秆焚烧。
5、做好统筹。各村街要把禁烧工作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秋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土地流转等工作同谋划同安排。
五、工作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任政委、指挥长,镇人大、纪委、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镇直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通过干部入户宣传、张贴秸秆禁烧通告、发放禁烧告知书、出动流动宣传车、利用村级广播、发送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把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到组到户,切实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每村至少安排1辆宣传车不间断巡查,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3条,收割机必须张贴禁烧宣传标语和作业标识,每村民组张贴一张禁烧公告,村党组织书记每周开广播会不少于2次。各村要召开“三个会议”即村两委会,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参加的动员会,包组村干部主持的村民小组会议。镇督查组将适时督查各村宣传措施落实情况并通报结果。
六、严明责任、兑现奖惩
(一)严格考核。
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内容,对禁烧不力的、造成重大影响的,年度考核实行生态环境工作“一票否决”。
实行考核奖励。一是镇对村干部考核。按照县禁烧方案规定,对每名村干部每年发放2000元的专项禁烧绩效工资;二是镇禁烧办根据《小甸镇行政村绩效考核方案》分月对各村禁烧工作进行打分,结果记入行政村绩效考核,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村集体分别奖励3分、2分、1分。参与禁烧工作的镇包村工作组成员发放交通费、误餐费补助,对抽调参加督查、巡逻、视频监控的相关工作人员同时发放交通、误餐补贴。
(二)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1、对被县以上各级认定为第一个火点的村,给予镇工作队员和村书记、村主任(含享受正职待遇的副书记)、包组村干部免职处理或依法罢免,扣除以上责任人20%的全年绩效奖金。
2、对被认定为全镇第一个火点的村,给予村书记、村主任(含享受正职待遇的副书记)党政纪处分,各扣除1000元奖励资金;包组村干部免职或依法罢免,扣除全部奖励资金;镇工作队通报批评,各扣除1000元。同时扣除以上责任人10%的全年绩效奖金。
3、镇督查发现各村第一个火点(含秸秆焚烧黑斑)的对镇工作队成员、村书记、村主任(含享受正职待遇的副书记)通报批评,各扣除500元奖励资金,包组村干部一律免职或依法罢免,扣除全部奖励资金。以后每出现一个火点(含秸秆焚烧黑斑),扣除工作队成员,村书记、村主任(含享受正职待遇的副书记)各300元奖励资金,扣除包组村干部全部奖励资金。
4、出现成片焚烧、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卫星监测或被县以上通报火点的村,造成恶劣影响的,村书记、村主任(含享受正职待遇的副书记)、包组村干部就地免职或依法罢免,扣除个人全部奖励资金,工作队长主持所在村工作,工作队成员各处罚2000元。
5、强化效能问责,镇督查组督查发现工作队成员、包组村干部擅自脱岗的,工作队员、包组村干部各扣除200元奖励资金,由镇纪委给予效能问责;凡发现一名禁烧网格员不在岗在位的,扣除村书记200元奖励资金,按不在岗人数累计,并由镇主要领导约谈工作队长和村主要负责人。凡是被通报的秸秆未低茬收割、秸秆未按时离田、公路打场晒粮等情形,每次扣除包组村干部500元奖励资金。
6、对因秸秆焚烧导致我镇被县约谈问责的、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的,其他应该受到问责追究情形的,按照应当受到问责追究的上限予以处理。
附件一 小甸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名单
附件二 小甸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驻村工作队名单
附件三 镇直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附件一:
小甸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名单
政 委:戴维纪
指 挥 长:毕禄昌
副指挥长:姚传柱、刘 倩、张新红
成 员:王延昌、赵子年、李多政、曹玉飞、梁昌威、
刘继全、韩志计、代方元、张秋阳、赵兵杰、范佳鑫、方姚顾祖坤、戴延瑞、高友伍、唐立保、丁 胜、张立龙、曹化松、朱克贵、冯 军、王 力。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环保工作站。
主 任: 张新红 成 员: 赵兵杰、王玉平、曹化松、顾承蓂、刘 琪、任元新
督查组:
组 长: 毕禄昌
副 组 长:刘 倩、张新红、曹玉飞、刘继全、韩志计、代方元
督查一组:组长 张新红,成员:曹化松、任元新、刘 勇
督查二组:组长 代方元,成员:赵兵杰、顾承蓂、刘 琦
监 控 组:组长 刘继全,成员:陈 梁、史汉雷、张德芹、郑书圣、孙明喜
执纪执法组: 组长 韩志计,成员:范佳鑫、方 姚、高友伍、李杏桃
值班室:王玉平、荣金玉、张德贵、孟庆俊
附件二:
小甸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驻村工作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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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名 |
工 作 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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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 道 |
刘 倩、杨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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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井 |
唐立保、袁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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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 湾 |
张秋阳、郑思远、贾翔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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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 庄 |
李多政、张贵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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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 城 |
赵子年、杨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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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 城 |
韩志计、方心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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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集 |
姚传柱、代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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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 楼 |
张立龙、关天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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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山 |
刘继全、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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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 圩 |
王延昌、张书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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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 郢 |
梁昌威、裴久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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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 庙 |
毕禄昌、张华树、徐艳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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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店 |
张新红、曹化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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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 店 |
曹玉飞、方存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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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铺 |
戴维纪、丁 胜、袁劲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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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圩 |
张 宇、徐佩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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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部门工作职责
禁烧办:负责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宣传、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镇效能办: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
生态环境工作站:依法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负责焚烧当事人经济处罚金收取。
党建办:负责对各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绩效进行目标考核。
财政中心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推广以及农作物低茬、粉碎、抛撒等农机具管控。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林业站):加强对林业火灾的预防工作,做好林地杂草禁烧巡查工作。
派出所: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纵火、暴力抗法等焚烧秸秆违法行为。
住建所:负责巡查辖区内在建工地燃烧垃圾行为及时扑灭。
学管中心:负责在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利用6.1儿童节、6.5世界环境日等节日上一节秸秆禁烧的环保课,发动学生做好家长和邻居的宣传工作。
文明创建办:负责加强街道、公路沿线及周边垃圾焚烧的监管工作,及时扑灭火点、处理黑斑。
水利站:负责巡查河道沟渠秸秆随意堆放倾倒行为。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