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寿县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15:23信息来源:寿县小甸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农2020162

 

关于印发《2020年寿县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2020年寿县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乡镇,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0930

 

 

2020年寿县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

实 施 方 案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0465)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内容

1.实施目标:全县创建设施蔬菜标准园1个,奖补资金22万元。

2.实施内容:一是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推广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生态技术,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菜园土壤连作障碍综合治理。二是商品化处理。建设农产品采后处理场地,配套田头预冷清洗、分级包装、贮藏保鲜、初加工等设施,提高商品化处理能力。三是科学化管理。完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合格证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配备产品快速检测设备,确保产品质量。四是品牌化销售。标准园内销售的产品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统一包装和标识,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或行业标准。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结合实际,选择23个环节实施。

3.实施条件:蔬菜标准园生产基地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设施蔬菜标准园面积不少于100亩。园区布局合理,水、电、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土壤、空气、灌溉水符合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要求。

4.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为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市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2园区蔬菜产品拥有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商标,且通过“三品一标”认证;(3)优先扶持贫困村、带贫效果好及今年受灾严重的企业;(4)已经认定为国家、省级蔬菜标准园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补贴原则

执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原则。

三、项目评审

县农业农村局将及时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自主申报、竞争立项”的要求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知项目实施主体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与财政部门将联合组织验收,验收方法:1、查验票据、土地流转协议、生产台账等资料;2、现场查验项目实施必备的设备、物资;3、实地测量完成面积。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兑付项目补贴资金,补助实施主体22万元。

五、项目管理

根据上述项目申报、评审办法,完成项目备案,确定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补助金额、组织措施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后,在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实施通知,同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项目竣工后由实施单位出具《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申请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补资金。项目实施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对提供的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

六、项目评价

项目建设单位要总结经验,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实施过程中,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指导,进行绩效评价,有针对性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跟踪考核,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一)评价指标体系

1.项目申报管理。主要评价项目申报相关性、项目申报符合性、遴选和审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的明确、合理性。

2.资金落实。主要评价项目资金到位率、奖补资金到位及时率。

3.项目管理。主要评价项目管理的规范性、项目计划目标管理、完工验收程序的规范性、项目档案管理合规性、资料报送情况。

4.财务管理。主要评价财务管理的规范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效性。

5.项目产出。主要评价申报实施内容完成程度、质量达标率、完成时限符合率。

6.项目效益。主要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或政府的满意度。

(二)评价方法

1.自评。项目实施主体对照评价内容和指标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2.县级考评。县农业、财政部门联合成立考评验收组对项目实施进行考评,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组织领导

县成立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组长:徐佩连;副组长:戚士章、戚士胜;成员:夏多勤、李金宝、张贤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戚士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安排植保、栽培、土肥、财务等相关专家和人员,负责项目评审、项目绩效评价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规范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确保项目规范操作,确保栽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

(三)加强资金监管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按要求及时拨付资金。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四)实行绩效考评

项目竣工后,开展绩效考评,评价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五)开展审计监督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报告作为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和项目形成的资产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

 

 

 


附件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

 

 

 

考评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考评□   项目完成结果考评□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考评工作组:专家组□  考评组□

 

 

 

 

 

 

 

 

 

 

20         

淮南市财政局(制)

 

 

 

项目负责人

 

联系

电话

 

     

 

邮编

 

项目起止时间

 

计划投资额(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区、县(市)财政

 

区、县(市)财政

 

其它

 

其它

 

 

 

 

 

 

 

 

 

 

 

 

 

 

 

 

 

 

 

 

 

 

 

 

 

姓名

职称/职务

  

签字

 

 

 

 

 

 

 

 

 

 

 

 

 

 

 

 

 

 

 

 

考评工作组组长: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寿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930日印发 



【文本下载】寿农162号-2020年寿县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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